2016执业药师报考条件与考试内容
报考条件(条件不符可以代报名)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三)考试科目与考试内容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药学和学两类,每类包括4个考试科目。
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和综合知识与技能。
学类考试科目包括:学专业知识(一)、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
药学和学分别为4个考试科目,全部为客观题。
(四)成绩管理
两年滚动有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三)考试科目与考试内容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药学和学两类,每类包括4个考试科目。
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和综合知识与技能。
学类考试科目包括:学专业知识(一)、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
药学和学分别为4个考试科目,全部为客观题。
(四)成绩管理
两年滚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