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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中国青少年群体法治素养初步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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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青少年群体的法治素养,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和法治建设进程的重要标志。

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法治素养评价体系》课题组在全国范围内抽取了2987名中学生和大学生,围绕其学习法律知识,理解法律本质,运用法治思维,依法维护权利和履行义务的素质、修养和能力等开展了问卷调查。从调查结果看,我国青少年群体初步形成法治观念和法治行为,法治教育效果凸显。

法治观念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思想基础,法治行为作为对法治观念的落实和发展,是法治素养培育的落脚点。青少年群体的法治素养不仅体现在对法律知识的了解上,更体现在将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融入头脑中,并终转化为日常自觉行为。调查显示,86.25%的青少年从学校课堂获得法治知识,59.31%的青少年通过互联网法治宣传学习法律;70.37%的青少年赞同采取班级同学民主协商的方式管理班级,97.51%的中学生和98.23%的大学生具有遵守公共秩序和纪律的观念,86.86%的中学生和89.22%的大学生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消费权利。

由此可见,我国青少年群体的法治观念和法治行为已初步养成,形成了对法治的正确认识,具有良好的守法观念和民主意识,能够依法规范自身行为、遵守公共秩序,并运用法律方法维护自身权益,通过法律途径参与社会生活。这表明,我国青少年群体法治素养与国家和社会发展需要具有很高的契合度,体现了我国法治教育的良好成效。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法治教育宣传,大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建立了一批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团体协助、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氛围,有效培育和提高了青少年的法治素养。

面向未来,应注重运用大数据对青少年法治行为进行监测和评价,关注青少年消极行为发生的频率和类型,及时预防青少年犯罪行为,进一步提高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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