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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蹭ETC逃费可能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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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年头,蹭饭、蹭车、蹭网经常见,在这个似乎万物皆可蹭的生活“哲学”中,蹭客们各显神通,这不,有人蹭ETC蹭出甜头,却因此翻车被判刑!

日前,江苏启东一黄姓男子多次“蹭”车过ETC,逃避缴纳高速过路费5000多元,终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两地通勤上班,蹭ETC逃费成“日常”

黄某家住启东,在上海工作,每天需开车经沪陕高速往返两地通勤上下班。

2019年初,一次偶然的机会,黄某在通过高速收费ETC卡口的时候,因跟前车太紧,ETC没有感应到他的车子,在挡车杆落下之前他的车便“蹭”着前车过去了,没有被扣费。这样一次意外的“捡漏”让黄某尝到了甜头,此后,黄某多次尝试并屡屡得手,他暗自窃喜,以为自己找到了省钱的路子。于是,黄某几乎每个工作日都“蹭”ETC上下班,若被抓到就补交过路费。如果有时上下高速的车辆较少,跟不到车,他就在快到收费站的位置将车停下,伺机而动。

据启东东收费站的工作人员称,他们不止一次看见一辆深色的车从上海方向亮着灯,到了之后忽然减速熄灯,一看到有其他车辆经过,便尾随冲过ETC车道,车速极快,拦都拦不住。甚至有几次被工作人员拦停后,要求他走人工通道补交路费,他还会作出一系列危险操作,突然调头或者倒车逆行回到高速主路上逃避付费。

《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款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两次进入黑名单仍不吸取教训

2018年,江苏省出台《高速公路超限运输监测及交通运输违法车辆黑名单管理办法》,治理各种偷逃高速通行费行为,建立了高速公路禁入黑名单。如有车辆逃费,高速公路管理部门会将其号等信息录入该黑名单,上下高速都会被拦截处理,除了补缴偷逃的通行费外,还要按照江苏境内全线高速远距离加收费款。

黄某驾驶的轿车曾因逃费两次被列入黑名单。次是2019年10月,黄某及时补缴费用后,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将其移出了黑名单;第二次是在案发前不久,黄某有5次偷逃行为未进行补缴,随后再次被列入黑名单。

但黄某并没有吸取这些教训,依旧驾驶着被列为黑名单的车辆,通过“蹭”前车的ETC抬杆时间空子,照样上下高速公路,畅行无阻。老实人不得不说,这难道是“艺高人胆大”吗?!时间差把控“娴熟”,ETC蹭出新高度啊!

“蹭”ETC高达191次,翻车被抓
今年1月19日,启动收费站工作人员在多次特别注意记录下黄某每次闯关的时间后,终于摸清了其出现在启东东收费站的时间,遂联系高速交警将其抓获。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为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而故意堵塞收费道口、强行冲卡、殴打收费公路管理人员、破坏收费设施或者从事其他扰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秩序活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造成损失或者造成人身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公安机关经过多次比对,终认定黄某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月17日间共偷逃高速过路费191次,按照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合计人民币5463元。

8月5日,该案被移送至启东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认为黄某多次利用ETC收费杆落下比较缓慢的空当,尾随前车快速闯行,在他人未发现的情况下,采取秘密的方式将本应属于收费方的财产性利益占为己有,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数额较大,以盗窃罪提起公诉。

根据《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款,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据了解,2020年全国推行高速公路联网收费,ETC收费已成为主要收费方式。利用ETC车道“粗暴闯卡”、“倒换电子标签”、“偷蹭他人ETC卡”等逃费方式,在一些地方多有发生。在此,老实人提醒广大车主,高速逃费不仅严重扰乱高速公路通行秩序,涉嫌犯罪,“蹭”ETC冲卡行为还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莫因贪图小利,冒险犯罪,平安出行,守法出行,方为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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