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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指出知名主持人李湘在直播推荐某商品时用词不当,李湘提到“我不知道在中国有没有,在香港的很多高级百货公司都是有它”,该措辞引起了许多网友的不满。
网友们纷纷表示:“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一个曾经的主持人居然说话这么不严谨 不知道说她是蠢还是明知故犯了”、“我不知道中国有没有,但是我知道在香港有……???这不就是把香港划出中国了?”
李湘曾是湖南卫视的主持人,她曾三次获得“受欢迎主持人”称号,并曾获中国“金话筒”奖主持人称号。
11月13日下午两点多,有网友在某高级酒店的餐厅偶遇了深陷“被限制消费”风波的王思聪。该网友晒照表示自己喝下午茶碰见了“国民老公”,半个餐厅的服务员都跑去为他服务,导致自己连买单都没人管。网友还拍下了王思聪玩手机的样子,照片中,王思聪身穿橘色上衣专心盯着手机界面,他的状态似乎不错,没有憔悴的样子,该网友还表示王思聪此次没有携带女伴。
生活依然潇洒!王思聪现身某高档酒店 身边无女伴
从网友晒出的下午茶照片来看,糕点非常精致,据悉该酒店的下午茶人均消费500元左右,有网友随后质疑王思聪被禁止高消费,应该不能吃这么贵的下午茶才对。偶遇王思聪的那名网友则调侃称可能王思聪和她一样是团购的下午茶。
马蓉晒出自己外出游玩的视频,被网友指出她是一个人在光棍节出游,更有网友爆料称马蓉被冒牌海归骗钱骗色。随后,马蓉亲自回复网友并否认此传闻:“又来了…这一天天的,一会富商,一会怀孕,一会又被海归骗,好无聊哦,就不能换点别的吗,这是内心多么希望我不好呀”。
2007年,与王宝强相识并开始热恋,于两年后成婚。婚后,马蓉为王宝强生下一子一女,并专心在家相夫教子。
2016年8月14日,王宝强发声明称经纪人宋喆与妻子马蓉有婚外不正当两性关系,宣布与马蓉离婚。
2018年2月11日下午,法院认定马蓉与他人存在婚外不正当关系,违反夫妻忠实义务,一审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并从利于子女健康成长角度出发,判决婚生子由王宝强抚养,婚生女由马蓉抚养;马蓉名誉权案法院认定王宝强不构成名誉侵权,一审判决驳回了马蓉的诉讼请求。
2018年6月15日,王宝强离婚案二审开庭,马蓉现身北京三中院;同日,二审结束。6月22日,王宝强马蓉离婚案二审宣判,马蓉上诉王宝强离婚、名誉权两案二审维持原判。
双十一”的商标属于谁?
11月14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微信@京法网事、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微信@知产北京发布文章称,京东“双十一”商标无效行政纠纷今日开庭。
案件原告方为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强东),被告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当天下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该系列案件。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简称阿里巴巴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了诉讼。
本案的背景是,京东公司申请注册了包括“京东双十一”在内的一系列“双十一”商标,经核准使用在第35类“广告、计算机网络上的在线广告”;第38类“电视播放”;第41类“教育”等服务上。
对此,阿里巴巴于2017年7月26日对上述诉争系列商标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
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审理认为,诉争系列商标与阿里巴巴公司在先注册的“双十一”、“双十一狂欢节”、“双11”等商标构成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违反了《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简称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据此裁定:诉争系列商标或予以无效宣告、或在部分服务上予以无效宣告。
京东公司不服上述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2009年开始,阿里次举行“双十一”活动,澎湃查询中国商标网看到,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从2011年开始申请了“双十一”商标,截至目前,阿里巴巴在诸多商品类别上都申请了“双十一”、“双十一网购狂欢节”、“双十一狂欢节”等商标。
2014年时,就“双十一”的使用问题,阿里和其他电商平台“短兵相接”。
据媒体,根据网传的一张盖有“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公章的通告函称,经阿里巴巴授权,天猫就“双十一”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其他任何人的使用行为都是商标侵权行为。 针对上述通告函,京东在2014年10月30日发布声明,称某电商企业是借法律之名、行垄断之实。
之后,包括京东在内的电商平台不再使用“双十一”进行宣传,京东的“双十一”活动全称为“11.11京东全球好物节”。
在11月14日的庭审中,京东方面认为,双11”、“双十一”均系每年11月11日商业促销活动节日的通用名称,作为商标使用在涉案的服务上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性。阿里巴巴公司的在先商标既缺乏显著性,且在涉案服务上从未实际使用过,因此,诉争系列商标与阿里公司的在先商标不可能造成混淆。被诉裁定关于易使消费者误认为“系列商标”或“源自同一市场主体或具有某种关联”的认定与客观事实严重不符。
综上,京东认为诉争系列商标的注册并未违反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请求法院撤销被诉裁定,并判令被告重新作出裁定。
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辩称,诉争系列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与各引证商标在服务的方式、服务目的以及服务对象等方面相同或相近,分别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被诉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作出程序合法,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并判令原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阿里方面称,原告在实际经营中非法使用“双十一”标识,使消费者误认为其与第三人的“双十一”品牌存在关联,其行为侵犯了第三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违反了公平诚信的原则,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阿里认为,原告京东与阿里之间存在长期激烈的竞争关系,诉争系列商标的存在会极大破坏阿里“双十一”品牌通过大量投入获得的高知名度,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并对市场秩序和阿里巴巴的良好商誉造成严重破坏,其主观上存在明显“搭便车”的恶意。
综上,阿里巴巴认为被诉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适用的法律正确,请求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文章指出,本案的争议焦点有两点。
一是原告京东公司的“双11.双11及图”、“京东双十一”、“ 双11.双11上京东及图”等诉争系列商标与第三人阿里公司的“双十一”、“双十一狂欢节”、“双11”等在先引证商标是否构成相同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二是基于“双十一”作为商标使用是否具备显著性、阿里公司的“双十一”系列在先商标是否具有知名度等,京东公司的诉争系列商标与阿里公司的在先引证商标是否会导致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
本案并未当庭宣判,仍在进一步审理中。关于“双十一”的争端,仍将持续。
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微信@京法网事文章《京东“双十一”商标无效行政纠纷今日开庭》
一年一度的“网购狂欢日”——“双十一”已落下帷幕。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简称京东公司),因其注册的五枚“双十一”系列商标,将国家知识产权局诉至法院。
今天下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该系列案件。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简称阿里巴巴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了诉讼。
11月14日晚间,据贾乃亮工作室消息,李小璐和贾乃亮宣布离婚。
此前的9月份,李小璐在其微博晒出设计衣服的vlog宣传自己的服装品牌3000ConceptsofLu,正式成为一名独立设计师。9月26日晚间,李小璐店铺首发预售。
据店铺价格显示,李小璐店铺的服装价格定 位比较低,价格区间在80到400不等,售卖多的一款粉色卫衣价格为139元。
据新京报监测,截至9月29日中午,该店铺共有粉丝11.2万,在售13件衣物、配饰,均价在179元左右,月销量总共2309件,如此估算,开业后两天半的营业额大概为41万左右。截至11月14日,该店铺共有粉丝30.7万,在售34件衣物、配饰。
“3000ConceptsofLu”的微博显示,该店铺隶属于杭州星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星璐”)。企查查显示,杭州星璐成立于2019年6月28日,注册资金为200万元。股权穿透图显示,该公司大股东为杭州星期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剩余49%由李小璐的个人独资企业北京薪雨瑞璐文化传播工作室持有。李小璐为杭州星璐的终受益人。
新京报注意到,这并非李小璐次进行投资。企查查显示,李小璐共对外投资9家企业,主要为文化传播领域,其中一家已注销。李小璐在九江薪雨瑞璐影视文化工作室、新沂薪雨瑞璐影视文化工作室和北京薪雨瑞璐文化传播工作室三家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在上述三家公司100%控股。
明星在积累一定人气后推出个人品牌并不少见。除了人们所熟知的陈冠希、余文乐等明星潮牌,谢娜等女明星也有自己的个人时尚品牌。其中,谢娜的个人品牌NAYOUNG还于今年进驻潮牌集团I.T。此外,吴亦凡的自主品牌A.C.E。在进驻天猫之后,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2018年12月26日,微博认证为“A.C.E。品牌微博”的微博释出个宣传短片,正式推出A.C.E。品牌。此前,A.C.E。品牌已进驻天猫,并于2018年12月28日上线产品。彼时,吴亦凡担任该品牌董事、总经理和创意总监,小米生态链企业幸运如我珠宝有限公司为大股东。
不过,今年4月10日,新京报从天眼查看到,吴亦凡已经退出A.C.E。股东之列。A.C.E。天猫旗舰店客服介绍,目前吴亦凡依旧担任品牌创意总监一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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