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环评工程师如何报名..考试科目.名师主讲
报名方式
联 系 人:邓老师
电话.13975186097
咨询Q Q.1952670855
一、报名条件:
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学学历,从事环境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年。
二、免试条件
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2个科目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保护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同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资产评估执业资格考试相关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试科目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考全科)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免2科)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四、报考事项
报名时间:2016.待定
考试时间:2016.待定
培训时间:考前一个月
五、申报材料
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职称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近期上1寸免冠彩照1张
附申报培训项目:
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物业师、营销师、企业培训师、理财规划师、一二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招标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咨询工程师、环评工程师、土建初、中、高级工程师、建筑九大员、电工、焊工、冷作工、焊车工、特种工种作业、成人高等教育学历(高升专、专升本、高升本、本升研)等
联 系 人:邓老师
电话.13975186097
咨询Q Q.1952670855
一、报名条件:
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学学历,从事环境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年。
二、免试条件
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2个科目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保护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同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资产评估执业资格考试相关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试科目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考全科)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免2科)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四、报考事项
报名时间:2016.待定
考试时间:2016.待定
培训时间:考前一个月
五、申报材料
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职称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近期上1寸免冠彩照1张
附申报培训项目:
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物业师、营销师、企业培训师、理财规划师、一二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招标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咨询工程师、环评工程师、土建初、中、高级工程师、建筑九大员、电工、焊工、冷作工、焊车工、特种工种作业、成人高等教育学历(高升专、专升本、高升本、本升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