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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辽宁省沈抚新区社会招聘派遣制教师2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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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抚新区是批准的国家改革创新示范区,是辽宁省第五大区域发展空间。沈抚新区管委会作为省政府派出机构,享有省级经济管理权限,努力实现“三年上台阶、五年大变样、十年增长极”,成为宜居、宜业、宜游、宜创的美丽新区。

为引进教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名派遣制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数量

招聘中小学教师共计28人。招聘岗位详见下表:

(二)应聘资格条件

1.具有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全日制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在读的全日制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3.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即198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普通话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

5.考生所持教师资格证学科必须与招聘职位专业对口,具备与招聘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初中教师: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小学教师: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6.2年及以上教师工作经历,应聘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日期和其它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的情形;

8.全日制统招985、211本科毕业生、师范类专业研究生,不限工作年限;

9.获得省市主管部门、区委区政府综合性奖励,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评定的课教师,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二、招聘方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登陆网易企业邮箱https://qiye.16***/login/,邮箱:zhaopin@l***,密码:sf.181108。下载《应聘报名表》,并将表格填好后(需将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版照片插入至表格内,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发送至zhaopin2@l***邮箱,邮件主题形式为“姓名+应聘学校名称+应聘岗位名称”。

咨询电话:沈先生 024-3122654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报名时间:2019年8月6日至8月10日12:00,不再接受报名,每人仅限报名一个岗位。每个岗位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2,低于此比例的,将取消(或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未达到开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与主管部门商议核准后可以开考;取消报考岗位的,考生接到通知后可于8月10日12:00至17:0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

(二)考试考核

1.资格筛查

资格筛查所需材料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报名表(含电子一寸照片)。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资格筛查内容主要包括年龄、学历、工作经历是否符合岗位具体要求等。

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笔试,不合格人员不再另行通知,可以电话咨询。

2.笔试

笔试共1个考试科目,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等,满分为100分。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依照笔试分数从高到低确定各岗位面试人员名单。如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

3.面试

面试采取答辩与试讲相结合的方式。答辩主要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等;试讲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总成绩并列的,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成绩并列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三)考察与体检

通过背景调查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包括工作经历及工作内容核实、是否存在重大工作失误等情况。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

安排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拟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2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体检组织部门提出。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1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总成绩分数、学历经历、组织考核等情况,按照岗位排名及得分,确定录用人选。

(五)公示与聘用

本次招聘进入笔试、面试人员及拟聘人员通过沈抚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三、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填报、提供的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或考试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的公告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月应发工资4200元左右,享受新区同岗位教师绩效工资,试用期工资按月应发工资的80%发放。缴纳“五险一金”,个人应承担部分由个人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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