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专业资格
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国家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联合组织,每年全国统一举行一次。凡在图书、非性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和网络出版单位内承担内容加工整理的编辑人员,从事装帧设计和版式设计等技术编辑工作的编辑人员,在各类出版单位(包括报纸和性期刊出版单位)内承担校对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都必须在到岗2年内取得规定级别的职业资格,持有相应的《人民共和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并按国家出版广电总局的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否则,不得继续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这就是我国出版行政管理中“职业准入”制作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