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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 如何享受

区域:
东莞 > 其他 > 虎门
类别:
公司注册
地址:
东莞市虎门镇连升路81号虎门国际购物中心亿洲商务中心914室
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包括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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