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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区域:
东莞 > 南城
类别:
代办审批
地址:
深圳光明区
网络经营许可证也就是ICP经营许可证--全称是《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是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有偿信息、网上广告、代制作网页、电子商务及其它网上应用服务的公司必须办理的网络经营许可证。国家对经营性网站实行ICP许可证制度。

一、网络经营许可证办理方式
1、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需要到当地通信管理部门申请ICP经营许可证或备案。通信管理部门是指各省通信管理局、市通信管理局、市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可以先通过拨打相关部门的电话,进行咨询;或者通过网络查询相关部门的网站信息,获取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
2、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也可以通过公司办理,通过公司办理无论是办理速度和办理结果都会有更高的保证。

二、办理网络经营许可证的要求说明
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具备以下要求:
1、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8名以上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4、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含有网络游戏的注册资金要求1000万以上)、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网络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1、申请网络经营许可证的公司是依法成立的公司。
2、从事网络经营活动的公司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人员与资金实力。
3、互联网经营必须保证客户的信誉。
4、有网站经营的相关发展计划。
5、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 安全管理制度。
6、涉及到ICP管理办法中规定须要前置审批的信息服务内容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8、注册资金应在100万或者100万以上的公司。
9、注册资金的现金入资建议占有80%以上。
10、申请网络经营许可证的公司不得为外资公司或带有外资背景(包括港资,台资)的公司。

四、网络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1.自审公司申请条件
2.书写申请材料
3.提交所在省通信管理局审批
4.审批通过领取证书
电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网络经营许可证(互联网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完成对材料的初步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备的,向网络经营许可证申请者发出受理申请通知书。对网络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不齐备的,书面通知申请者补齐,网络经营许可证申请者将材料补齐后,电信主管部门应当在15日内向ICP申请者发出受理网络经营许可证申请通知书。

附言:
法规节选:未取得经营许可或未履行备案手续,擅自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改正,给予罚款、责令关闭网站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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