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达到东莞五年居住证社保有何途径入户东莞
01实施“两个五年”入户条件
根据今年2月2日东莞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的《东莞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取消积分入户,实施“两个五年”入户条件(即: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5年、且办理居住证满5年,作为入户条件)。
简单说,就是社保满5年,居住证满5年,就可以申请入户东莞了,没有了年龄、学历、住房等方面的限制。
“两个五年”入户政策实施方案于10月15日实行,具体可来电咨询。
02
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
大家可以办理条件准入类入户,只要符合基本条件,年龄在50周岁以下(第12类人才不受年龄限制),且符合以下任一资格条件的,就可以入户东莞。按照《东莞市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实施细则》进行办理:(下面12个条件中,只要满足其中一个就可以申请入户东莞)
1、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具备国家注册执业资格
3、具备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4、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
5、受聘于我市社会工作岗位的社工人才;
6、“中级工/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全日制大专”+在莞3年社会养老保险;
7、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8、广东省内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具备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学制教育应届毕业生;
9、来莞创业、就业,且未在国(境)外入籍或定居的留学人员;
10、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在莞累计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6000元以上;
11、在莞登记注册并合法经营1年以上、依法纳税、吸纳就业5人以上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12、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
03
企业自评人才入户
为了让人才到东莞的碗里来,东莞放宽人才入户限制,只要你是人才,就可以轻松入户。
申请条件:
(一)企业条件在我市登记注册,依法经营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可向当地人力资源分局申请企业自评人才入户自评资格:
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国家、省级和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企业。
3.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省市创研团队、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入选者创办或领办的企业。
4.经认定的大型骨干企业。
5.经认定的东莞市成长型中小企业。
6.在我市注册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
7.镇街重点发展企业。
第1至6类企业名单由相应主管部门提供给市人力资源局,第7类企业名单由各镇街确定。要求每年1月上旬前提供和确定。
(二)个人条件
具备自评资格的企业,其员工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的,可向所在企业提出企业自评人才入户申请。
(1)基本条件。参评员工须同时符合以下四项基本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经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2:无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超生的,必须自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满5年,且夫妻双方接受处理完毕;其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妻双方必须接受处理完毕。
3: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4:在该企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1年。
(2)资格条件。参评企业员工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在企业从事技术岗位或担任中层以上管理职务,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向所在企业提出企业自评人才入户申请:
1:近24个月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累计满1000元。
2:在该企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
3:参加市、镇举办的技能竞赛并获得奖励。
4:在该企业工作期间获得镇街以上表彰奖励。
5:近5年由所在企业选派参加国内外培训或在职教育并取得证书。
6:企业紧缺技术岗位的员工。
以上这些入户条件,
你达标了吗?
如果没有没关系我们可以帮你,只要你没刑事记录,没参加国家禁止的活动,都可以。没工作,没房产,没社保,没学历,都可以帮你轻松入户东莞。欢迎来电咨询东莞入户咨询办理
根据今年2月2日东莞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的《东莞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取消积分入户,实施“两个五年”入户条件(即: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5年、且办理居住证满5年,作为入户条件)。
简单说,就是社保满5年,居住证满5年,就可以申请入户东莞了,没有了年龄、学历、住房等方面的限制。
“两个五年”入户政策实施方案于10月15日实行,具体可来电咨询。
02
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
大家可以办理条件准入类入户,只要符合基本条件,年龄在50周岁以下(第12类人才不受年龄限制),且符合以下任一资格条件的,就可以入户东莞。按照《东莞市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实施细则》进行办理:(下面12个条件中,只要满足其中一个就可以申请入户东莞)
1、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具备国家注册执业资格
3、具备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4、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
5、受聘于我市社会工作岗位的社工人才;
6、“中级工/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全日制大专”+在莞3年社会养老保险;
7、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8、广东省内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具备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学制教育应届毕业生;
9、来莞创业、就业,且未在国(境)外入籍或定居的留学人员;
10、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在莞累计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6000元以上;
11、在莞登记注册并合法经营1年以上、依法纳税、吸纳就业5人以上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12、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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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评人才入户
为了让人才到东莞的碗里来,东莞放宽人才入户限制,只要你是人才,就可以轻松入户。
申请条件:
(一)企业条件在我市登记注册,依法经营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可向当地人力资源分局申请企业自评人才入户自评资格:
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国家、省级和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企业。
3.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省市创研团队、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入选者创办或领办的企业。
4.经认定的大型骨干企业。
5.经认定的东莞市成长型中小企业。
6.在我市注册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
7.镇街重点发展企业。
第1至6类企业名单由相应主管部门提供给市人力资源局,第7类企业名单由各镇街确定。要求每年1月上旬前提供和确定。
(二)个人条件
具备自评资格的企业,其员工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的,可向所在企业提出企业自评人才入户申请。
(1)基本条件。参评员工须同时符合以下四项基本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经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2:无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超生的,必须自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满5年,且夫妻双方接受处理完毕;其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妻双方必须接受处理完毕。
3: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4:在该企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1年。
(2)资格条件。参评企业员工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在企业从事技术岗位或担任中层以上管理职务,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向所在企业提出企业自评人才入户申请:
1:近24个月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累计满1000元。
2:在该企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
3:参加市、镇举办的技能竞赛并获得奖励。
4:在该企业工作期间获得镇街以上表彰奖励。
5:近5年由所在企业选派参加国内外培训或在职教育并取得证书。
6:企业紧缺技术岗位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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