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虎门公安分局办理入户 益贝教育专业指导
【东莞益贝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万元,是从事东莞入户咨询、人才引进入户以及两个“五年“”的专业服务公司,是东莞市教育咨询服务协会会员单位之一。公司主要经营:东莞入户咨询、入学咨询、房地产中介服务等。
专业代办东莞人才入户、双五年入户,东莞入户。
专业办理,长期服务。
虎门公安分局户政办窗口
办理地点: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虎门大道305号富民商务中心15楼虎门镇综合服务中心1-3及5-13号窗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法定节假日除wai)。
交通指引: 虎门2路、6路、3B路、15路和16路公交车到创丰大夏站到虎门镇综合服务中心。
东莞虎门入户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东莞分厅(网址:),按要求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根据审批事项申请要求,填写表格,上传电子材料,完成网上申请。
2.提交申请,获得预约申报号。
3.凭预约号到入户地公安分局户政办窗口办理。
4.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5.受理: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当场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
6.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
7.决定: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准予通过,属省wai入户迁入的,申请人在收到批准同意通知后,90天内凭身份证和受理单位签发的《受理户政业务登记表》到迁入地公安分局户政办窗口领取《准予迁入证明》,持《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籍所在地办理《入户迁移证》,再凭上述两证到迁入地公安分局户政办窗口办理入户手续;属省内入户迁入的,申请人在收到批准同意通知后,凭身份证和受理单位签发的《受理户政业务登记表》到入户地公安分局办理落户手续。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入户地公安分局户政办窗口或网上方式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当场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
4.决定: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准予通过,属省wai入户迁入的,申请人在收到批准同意通知后,90天内凭身份证和受理单位签发的《受理户政业务登记表》到迁入地公安分局户政办窗口领取《准予迁入证明》,持《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籍所在地办理《入户迁移证》,再凭上述两证到迁入地公安分局户政办窗口办理入户手续;属省内入户迁入的,申请人在收到批准同意通知后,凭身份证和受理单位签发的《受理户政业务登记表》到入户地公安分局办理落户手续。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专业代办东莞人才入户、双五年入户,东莞入户。
专业办理,长期服务。
虎门公安分局户政办窗口
办理地点: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虎门大道305号富民商务中心15楼虎门镇综合服务中心1-3及5-13号窗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法定节假日除wai)。
交通指引: 虎门2路、6路、3B路、15路和16路公交车到创丰大夏站到虎门镇综合服务中心。
东莞虎门入户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东莞分厅(网址:),按要求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根据审批事项申请要求,填写表格,上传电子材料,完成网上申请。
2.提交申请,获得预约申报号。
3.凭预约号到入户地公安分局户政办窗口办理。
4.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5.受理: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当场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
6.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
7.决定: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准予通过,属省wai入户迁入的,申请人在收到批准同意通知后,90天内凭身份证和受理单位签发的《受理户政业务登记表》到迁入地公安分局户政办窗口领取《准予迁入证明》,持《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籍所在地办理《入户迁移证》,再凭上述两证到迁入地公安分局户政办窗口办理入户手续;属省内入户迁入的,申请人在收到批准同意通知后,凭身份证和受理单位签发的《受理户政业务登记表》到入户地公安分局办理落户手续。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入户地公安分局户政办窗口或网上方式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当场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
4.决定: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准予通过,属省wai入户迁入的,申请人在收到批准同意通知后,90天内凭身份证和受理单位签发的《受理户政业务登记表》到迁入地公安分局户政办窗口领取《准予迁入证明》,持《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籍所在地办理《入户迁移证》,再凭上述两证到迁入地公安分局户政办窗口办理入户手续;属省内入户迁入的,申请人在收到批准同意通知后,凭身份证和受理单位签发的《受理户政业务登记表》到入户地公安分局办理落户手续。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