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儿童康复中心有哪些_南京天佑儿科_爱心无限
南京儿童康复中心有哪些_南京天佑儿科_爱心无限
中国江苏网10月23日南京讯(华诚 通讯员葛绍刚)从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获悉,南京天佑儿童医院通过省一级认证,获得南京市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资格。
根据省残联《关于印发江苏省残疾人康复机构等级认证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南京市《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规范 脑性瘫痪》、《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规范 孤独症》、《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规范 听力障碍》地方标准,南京市残联组织教育和医疗专家成立评审小组,对2019年度申报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进行等级认证。
残联康复专家组对南京天佑儿童医院进行等级认证工作,康复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当面询问、检查台账及档案资料、实地察看项目开展和软硬件设施配套情况等形式进行了严谨细致、全面深入的评估检查。经专家组评审,该院场地规模、设施设备、专业力量、服务水平等指标得到了较高的综合分数,达到一级标准。
据悉,在专业建设方面,该院现拥有多名特殊教育专业、康复医疗专业和应用心理专业等本科或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并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业务学习管理制度,有计划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类相关技术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南京天佑儿童医院方面表示,将进一步高标准做好残疾儿童康复工作,不断增强残疾儿童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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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快讯( 何强)今日(9月10日)从司法部获悉,为了给企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司法部近日发布意见指出,要防止执法部门对企业采取“一刀切”等简单粗暴做法,对企业经营中的一般违法行为,要审慎研究、妥善处理,不能一味处罚、一罚了事,坚决避免对市场活动的过度干预。
据了解,此次司法部出台的《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主要围绕减轻企业负担、解决企业发展难题、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等方面,提出了加快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创新拓展公共法律服务、引导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企等4个方面20项具体措施。
确立“法无禁止即可准入”原则 加快相关法律法规修改制定
注意到,意见对企业在是市场准入、产权保护、投融资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做了明确规定。
意见指出,要重点围绕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产权保护、投融资、公平竞争等方面遇到的困难问题,确立企业“法无禁止即可准入”原则,加快推动修改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保护企业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各种类型的财产权。
此外,意见要求要充分保障企业平等获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政府投资资金,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实现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保障企业与其他市场主体公平竞争。通过立法加强政府政务诚信建设,确保政府守约践诺,防止随意违约毁约、“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
对于不利于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意见称要清理,在2018年年底前集中清理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有悖于平等保护原则、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及时予以废止或者调整完善,打破各种各样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
意见要求要进一步加强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及时纠正有悖于保护经济的法规规章
中国江苏网10月23日南京讯(华诚 通讯员葛绍刚)从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获悉,南京天佑儿童医院通过省一级认证,获得南京市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资格。
根据省残联《关于印发江苏省残疾人康复机构等级认证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南京市《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规范 脑性瘫痪》、《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规范 孤独症》、《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规范 听力障碍》地方标准,南京市残联组织教育和医疗专家成立评审小组,对2019年度申报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进行等级认证。
残联康复专家组对南京天佑儿童医院进行等级认证工作,康复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当面询问、检查台账及档案资料、实地察看项目开展和软硬件设施配套情况等形式进行了严谨细致、全面深入的评估检查。经专家组评审,该院场地规模、设施设备、专业力量、服务水平等指标得到了较高的综合分数,达到一级标准。
据悉,在专业建设方面,该院现拥有多名特殊教育专业、康复医疗专业和应用心理专业等本科或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并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业务学习管理制度,有计划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类相关技术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南京天佑儿童医院方面表示,将进一步高标准做好残疾儿童康复工作,不断增强残疾儿童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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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快讯( 何强)今日(9月10日)从司法部获悉,为了给企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司法部近日发布意见指出,要防止执法部门对企业采取“一刀切”等简单粗暴做法,对企业经营中的一般违法行为,要审慎研究、妥善处理,不能一味处罚、一罚了事,坚决避免对市场活动的过度干预。
据了解,此次司法部出台的《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主要围绕减轻企业负担、解决企业发展难题、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等方面,提出了加快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创新拓展公共法律服务、引导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企等4个方面20项具体措施。
确立“法无禁止即可准入”原则 加快相关法律法规修改制定
注意到,意见对企业在是市场准入、产权保护、投融资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做了明确规定。
意见指出,要重点围绕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产权保护、投融资、公平竞争等方面遇到的困难问题,确立企业“法无禁止即可准入”原则,加快推动修改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保护企业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各种类型的财产权。
此外,意见要求要充分保障企业平等获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政府投资资金,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实现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保障企业与其他市场主体公平竞争。通过立法加强政府政务诚信建设,确保政府守约践诺,防止随意违约毁约、“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
对于不利于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意见称要清理,在2018年年底前集中清理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有悖于平等保护原则、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及时予以废止或者调整完善,打破各种各样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
意见要求要进一步加强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及时纠正有悖于保护经济的法规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