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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合同律师 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

区域:
大连 > 中山 > 人民路
类别:
诉讼代理
地址:
民生国际金融中心(康莱德酒店对面)15楼
  大连合同律师介绍,违约金是合同双方中有一方未能按时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从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或者作为赔偿需要给付的金额,那么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怎么办呢?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1、交房的违约金计算标准;按照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这与目前普遍采用商品房买卖合同标准文本中的约定的计算方式不同,又为大家提供了一种可以借鉴的方式。

  2、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标准;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带卡利息的标准计算。

  3、办理产权登记的违约金计算标准;按照已付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带卡利息的标准计算。

  上述三种计算标准都是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标准情况下法院掌握的标准,如果当事人双方约定了标准,过高或过低时,法院将掌握这种情况下的上下限标准,即上限不低于实际损失,上限不高于实际损失的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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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可以通过直接来所咨询、拨打咨询热线400-1191349、关注{卓政律师}微信公众号,这三种方式进行法律咨询及在线预约律师,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为位于中山区人民东路52号民生国际金融中心(康莱德酒店对面)15楼,是一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卓政的主要专业领域包括:建筑工程与房地产、公司并购、资本市场、知识产权、涉外法律、海商海事、银行与金融、刑事辩护、损害赔偿、公司合规与治理、劳动法、能源与矿产资源、行政诉讼、保险法、股权与投资基金、海外投资、财富规划与传承、业务创新、民事诉讼与仲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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