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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企业律师讲企业解散的条件有哪些

区域:
大连 > 中山 > 人民路
类别:
法律顾问
地址:
民生国际金融中心(康莱德酒店对面)15楼
  企业在什么情况下将会解散?法律中对于企业的解散条件有没有具体规定呢?大连企业律师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分析企业解散的条件问题,帮助您更好的了解我们的法律知识,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或是想与大连企业律师直接面对面交流,请直接拨打热线电话。

  大连企业律师介绍,依照我国企业法的规定,可以解散企业的条件有个:

  (1)企业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企业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企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以及人民法院可以判决企业解散,那么人民法院判决解散企业的条件有:

  根据企业法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判决解散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主要包括企业陷入僵局和欺压行为两种情形大连企业律师解释,企业僵局一般是指因股东或董事间矛盾激烈或发生纠纷,且彼此不愿妥协而处于僵持状态,导致企业机构无法有效召集,或者即使能够召集也因任何一方的提议都不被对方接受和认可,无法达成有效决议,使企业陷入无法正常运转甚至瘫痪的事实状态。欺压行为则一般是指企业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正在或将以非法的、压制的方式行事,使企业财产的管理或处分显著失策,危及企业存立等情形。

  (2)提起诉讼的股东用尽了其他救济手段,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企业僵局或欺压行为这里的其他救济手段,应主要是指企业内部的救济手段,即原告应当用尽企业法赋予的股东权利,穷尽企业内部自力救济,仍不能解决僵局或者欺压问题的情况下,才可选择诉讼的手段。起诉时,原告股东应向法院提交其行使股东权利解决纠纷或自行协商未果的证据。

  (3)原告应是持有企业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是一个股东,也可以数个股东合计持有10%,以起诉之日为准。

  以上就是大连企业律师关于对企业解散的条件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当然,在实践中,更多关于企业解散的问题,如企业解散的程序是怎么样的?企业解散中需注意的事项有哪些?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进行,我们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进行专业的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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