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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刑事律师谈初中生致人重伤是否会坐牢

区域:
大连 > 中山 > 人民路
类别:
诉讼代理
地址:
人民东路国际中心15层
  大连刑事律师谈初中生致人重伤是否会坐牢。青春期的少男少女们由于处于叛逆期,遇事往往易冲动,有些孩子为彰显个性做事往往不计后果。青春期的孩子很易出现的过激行为就是斗殴,轻者还好,这万一下手没轻没重就可能会导致他人重伤,那么,其就要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可初中生致人重伤是否就会坐牢呢?大连刑事律师将为您做详细解答。

  大连刑事律师表示,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初中生致人重伤是否承担刑事责任根据以下情况确定:

  1、初中生犯罪时已满16周岁,属于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那么只要触犯刑事法律,就要接受法律的惩罚,承担刑事责任。

  2、初中生犯罪时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不过,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从青少年保护的角度,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初中生犯罪时未满14周岁,或者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但并没有犯被明确规定的八种罪,那么就不需要负刑事责任,但会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时,将由政府收容教养。

  然而,初中生的年纪一般在12-15周岁之间,所以发现初中生在校并致人重伤的,并不能直接判断其是否要负担刑事责任。

  以上便是大连刑事律师为您整理的有关初中生致人重伤是否会坐牢的详细内容,青春期是成长的必经阶段,如果是同学间一般的撕打行为,那么通常情况下是不会被判定犯罪。如果造成的后果较为严重,并且根据实际年龄也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建议父母可以在必要时找专业刑事律师进行辩护,大连刑事律师可根据实际情况帮您解决处理相关问题。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将竭诚为您服务,咨询电话:400-119-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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