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VI公司注册
英属维尔京群岛(BVI),又名英属处女岛 (British Virgin Islands-- B.V.I) 位于大西洋和加勒比海之间,面积153平方公里。位于背风群岛的北端,距波多黎各东海岸100公里,与美属维尔京群岛毗邻。
BVI是加勒比地区的金融中心之一,经济主要依靠旅游业和金融服务业。近年来,由于旅游业进行革新和扩建,建筑业发展很快。该岛政府1984年通过的《国际商业公司法》,允许外国企业在本地设立“离岸公司”,并提供极为优惠的政策:在当地设立的公司除每年交纳营业执照续牌费外,免交所有当地税项;注册公司只需一位股东和董事,公司人员中也不必有当地居民;无需申报管理者资料,账目和年报也不必公开。种种便利因素使得BVI成为理想的“天堂”,现有170万家公司在这里注册公司。
英属维尔京国际商业公司 (BVI International Business Companies ,BVI IBCs) 优势分析
A. 作为受欢迎的离岸公司注册地之一,英属维尔京群岛具备以下优点:
(1) 岛屿是政治、经济和贸易环境非常稳定的地方;
(2) 有良好的金融法律设施,方便建立各种金融机构或基金会的成立与发展;
(3) 政府保护股东利益,不需要公布受益人身份;
(4) 当地政府为了鼓励经济发展,吸引外资,一个人可完全拥有一家有限公司;
(5) 政府为各企业提供私隐保护,董事资料保密;
(6) 低税率,英属维尔京国际有限公司所受的税务管制非常少;
(7) 不需核数师报告,只需保留资料反映经济状况已可;
(8) 在外地经营所得利润无须交利得税,以三角贸易形式可以达到合理的目的;
(9) 岛上企业在世界各地均可开立银行账户。
B. 在公司管理方面,英属维尔京群岛也包括以下的特点:
(01) 无需递交年报或财务报表;
(02) 无需举行周年董事或股东会议;
(03) 董事及股东决议可透过电话会议或文书传递 (含传真副本)来进行签署,会议无需在BVI举行;
(04) 公司无需委任英属维尔京群岛当地居民作为董事;
(05) 公司账簿和记录可由董事决定放置何处;
(06) 可以世界任何地方开设银行入户;
(07) 公司可动用盈余资助回购本身股票,股票回购后可被取消;
(08) 可透过董事或股东决议进行递减股本而无需法庭颁布法令;
(09) 极少的公司资料需要披露,而股票持有人及董事和管理人员名字不会出现在公众档案上;
(10) 新式的资产保护法例包括容许公司返往别个国家。
以上列举如此之多优势,重点是:离岸贸易无须交利得税、公司管理简单、无需公布受益人身份、便于在世界各地开设银行帐号。
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必须以Limited、Corporation、Incorporated、Societe Anonyme或Socieded Anonima或上述字眼之缩写作结束语。公司名称不能使用Assurance、Bank、Building Society、Chamber of Commerce、Chartered、Cooperative、Imperial、Insurance、Municipal 、Royal或Trust等字眼,除非得到特别批准。
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设立申请条件
一位以上年满18岁股东(有护照或身份证的内地公民或海外人士);有注册地址和有限公司法定秘书。
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办理程序
提交注册委托书→签署协议→交付注册费用→到政府各部门办理手续→董事亲自签署法定文件
公司注册文件之语言
可以选择英文。
披露终权益人之资料
不需要。代理股东和代理董事的运用极为普遍。
客户需提供之文件和资料
(1) 拟用公司名称(英文或中英文名称);
(2) 所有股东和董事的身份证或护照复印本;
(3) 所有股东和董事的住址证明(例如身份证住址、水电费单、电话费单等);
(4) 股份分配比例(如多于一个股东)。
公司注册完客户可得到以下文件
(1) B.V.I公司注册证书;
(2) 公司组织大纲5本;
(3) 空白股票10本;
(4) 会议记录1本;
(5) 公司原子签名章及金属钢印各1枚;
(6) 公司股东、董事及秘书资料文件1份。
BVI是加勒比地区的金融中心之一,经济主要依靠旅游业和金融服务业。近年来,由于旅游业进行革新和扩建,建筑业发展很快。该岛政府1984年通过的《国际商业公司法》,允许外国企业在本地设立“离岸公司”,并提供极为优惠的政策:在当地设立的公司除每年交纳营业执照续牌费外,免交所有当地税项;注册公司只需一位股东和董事,公司人员中也不必有当地居民;无需申报管理者资料,账目和年报也不必公开。种种便利因素使得BVI成为理想的“天堂”,现有170万家公司在这里注册公司。
英属维尔京国际商业公司 (BVI International Business Companies ,BVI IBCs) 优势分析
A. 作为受欢迎的离岸公司注册地之一,英属维尔京群岛具备以下优点:
(1) 岛屿是政治、经济和贸易环境非常稳定的地方;
(2) 有良好的金融法律设施,方便建立各种金融机构或基金会的成立与发展;
(3) 政府保护股东利益,不需要公布受益人身份;
(4) 当地政府为了鼓励经济发展,吸引外资,一个人可完全拥有一家有限公司;
(5) 政府为各企业提供私隐保护,董事资料保密;
(6) 低税率,英属维尔京国际有限公司所受的税务管制非常少;
(7) 不需核数师报告,只需保留资料反映经济状况已可;
(8) 在外地经营所得利润无须交利得税,以三角贸易形式可以达到合理的目的;
(9) 岛上企业在世界各地均可开立银行账户。
B. 在公司管理方面,英属维尔京群岛也包括以下的特点:
(01) 无需递交年报或财务报表;
(02) 无需举行周年董事或股东会议;
(03) 董事及股东决议可透过电话会议或文书传递 (含传真副本)来进行签署,会议无需在BVI举行;
(04) 公司无需委任英属维尔京群岛当地居民作为董事;
(05) 公司账簿和记录可由董事决定放置何处;
(06) 可以世界任何地方开设银行入户;
(07) 公司可动用盈余资助回购本身股票,股票回购后可被取消;
(08) 可透过董事或股东决议进行递减股本而无需法庭颁布法令;
(09) 极少的公司资料需要披露,而股票持有人及董事和管理人员名字不会出现在公众档案上;
(10) 新式的资产保护法例包括容许公司返往别个国家。
以上列举如此之多优势,重点是:离岸贸易无须交利得税、公司管理简单、无需公布受益人身份、便于在世界各地开设银行帐号。
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必须以Limited、Corporation、Incorporated、Societe Anonyme或Socieded Anonima或上述字眼之缩写作结束语。公司名称不能使用Assurance、Bank、Building Society、Chamber of Commerce、Chartered、Cooperative、Imperial、Insurance、Municipal 、Royal或Trust等字眼,除非得到特别批准。
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设立申请条件
一位以上年满18岁股东(有护照或身份证的内地公民或海外人士);有注册地址和有限公司法定秘书。
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办理程序
提交注册委托书→签署协议→交付注册费用→到政府各部门办理手续→董事亲自签署法定文件
公司注册文件之语言
可以选择英文。
披露终权益人之资料
不需要。代理股东和代理董事的运用极为普遍。
客户需提供之文件和资料
(1) 拟用公司名称(英文或中英文名称);
(2) 所有股东和董事的身份证或护照复印本;
(3) 所有股东和董事的住址证明(例如身份证住址、水电费单、电话费单等);
(4) 股份分配比例(如多于一个股东)。
公司注册完客户可得到以下文件
(1) B.V.I公司注册证书;
(2) 公司组织大纲5本;
(3) 空白股票10本;
(4) 会议记录1本;
(5) 公司原子签名章及金属钢印各1枚;
(6) 公司股东、董事及秘书资料文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