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社保基数怎么调整
自2024年1月1日起,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标准调整为7827元。
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4696元,上限为23481元。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为7827元。
2024年1月至12月期间,在职职工调整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0.05%;退休职工调整为每人每月4元;灵活就业人员按0.25%缴费;领取失业金人员由个人按0.25%缴费。用人单位仍按0.2%缴费。
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4696元,上限为23481元。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为7827元。
2024年1月至12月期间,在职职工调整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0.05%;退休职工调整为每人每月4元;灵活就业人员按0.25%缴费;领取失业金人员由个人按0.25%缴费。用人单位仍按0.2%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