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快报登报电话87802802登报办理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权利人申请补发或办理不动产登记并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现予以公告。如有,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9年04月10日之前)将书面材料送达仲恺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银湖路146号(204室),3271075)。无人提出或者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补发或办理不动产登记。
2019年03月19日
2019年0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