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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一体化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诚招市级代理):发展绿色建筑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创新、协调、绿色、开发、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及“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方针的具体实践,对转变我国城乡建设模式、破解能源资源瓶颈约束、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培育节能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经过十余年的发展,我国绿色建筑已从点上的推广示范,转变为目前的全面发展,成为了建筑行业实现绿色转型发展的重要标志。
绿色建筑全面发展的同时,也难免出现落实不到位、用户缺乏获得感等问题。在对各地情况进行调研的基础上,我们对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现状和问题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建议。
现状
1.1 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发展效益初步显现
我国自2008 年4 月正式开始实施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制度以来,截至2018 年底,全国城镇建设绿色建筑面积累计超过30 亿平方米,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超过50%,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超过1.3 万个。绿色建筑在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环境友好等方面的综合效益已初步显现,形成了一批示范项目和标杆项目,为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树立了标杆。
1.2 推动绿色发展的政策框架基本建立
一是明确了绿色建筑发展的战略和目标。2013 年《绿色建筑行动方案》以及各地方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出台,2014 年《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 年)》的发布,明确了绿色建筑的发展战略与目标要求。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党的十九大报告更是进一步明确了绿色战略导向。多个省市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三五”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或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中,也对绿色建筑相关内容做出了要求。二是推进路径基本确定。各地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方式,主要是采取“强制”与“激励”相结合的方式推动。
1.3 支撑绿色建筑发展的标准体系逐步完善
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 于2019 年8 月1 日正式实施。作为规范和引领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根本性技术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以下简称为“《标准》”)自2006 年发布以来,历经十多年的“三版两修”,此次修订之后的新《标准》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建筑高质量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目标,创新重构了“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五大指标体系,更加注重品质,注重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同时,与新《标准》衔接,《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正在修订中,两者相辅相成,共同推进绿色建筑评价工作。
杭州一体化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诚招市级代理):另外,一大批涉及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行维护的标准,专题针对绿色工业、办公、医院、商店、饭店、博览、校园、生态城区、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等评价的标准,以及民用建筑绿色性能计算、既有社区绿色化改造技术规程和绿色超高层、保障性住房、数据中心、养老建筑等技术细则也相继颁布,共同构成了绿色建筑发展的标准体系。绿色建筑标准体系正向全寿命周期、不同建筑类型、不同地域特点、由单体向区域等不同维度充实和完善。
1.4 评价标识制度有力地推动了绿色建筑的发展
为规范我国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等相关部门自2007 年起发布了一系列管理文件,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组织管理、申报程序、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进行了规定,并陆续批准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开展本地区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评价机构基本覆盖全国,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的组织机构形式。为转变职能,促进绿色建筑健康快速发展,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于2015 年10 月发布了《关于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15]53 号),提出了逐步推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第三方评价。基于第三方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制度的建立,有利于以市场的方式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
1.5 绿色建筑的技术支撑不断夯实,增量成本逐年降低
随着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对绿色建筑研究项目的支持,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绿色建造等共性关键技术取得突破,绿色建筑材料和产品性能不断提升。绿色建筑与互联网融合,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提高节能、节水、节材的效果,降低温室气体排放。此外,可再生能源利用、外遮阳、雨水集蓄、市政中水、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绿色技术在部分地区已逐步强制推广应用,加之“被动技术优先、主动技术优化”等绿色建筑理念的认识不断深入,许多增量成本低、地域适应性好、技术体系成熟的绿色建筑技术逐渐被市场接受,绿色建筑的增量成本逐年降低。
1.6 探索建立竣工验收和交付验房机制,增强人民群众监督和参与度
为提高人民群众在发展绿色建筑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提高绿色住宅工程质量,兑现绿色住宅品质性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研究制定使用者监督机制,在部分重点地区试点建立绿色住宅竣工验收和交付验房工作监督机制:一方面,要求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过程中,检查绿色性能指标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监督有关方面认真整改;另一方面,要求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开发建设单位向购买人提供明确了绿色性能指标要求的《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接受购房人查验。
绿色建筑全面发展的同时,也难免出现落实不到位、用户缺乏获得感等问题。在对各地情况进行调研的基础上,我们对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现状和问题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建议。
现状
1.1 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发展效益初步显现
我国自2008 年4 月正式开始实施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制度以来,截至2018 年底,全国城镇建设绿色建筑面积累计超过30 亿平方米,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超过50%,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超过1.3 万个。绿色建筑在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环境友好等方面的综合效益已初步显现,形成了一批示范项目和标杆项目,为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树立了标杆。
1.2 推动绿色发展的政策框架基本建立
一是明确了绿色建筑发展的战略和目标。2013 年《绿色建筑行动方案》以及各地方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出台,2014 年《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 年)》的发布,明确了绿色建筑的发展战略与目标要求。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党的十九大报告更是进一步明确了绿色战略导向。多个省市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三五”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或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中,也对绿色建筑相关内容做出了要求。二是推进路径基本确定。各地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方式,主要是采取“强制”与“激励”相结合的方式推动。
1.3 支撑绿色建筑发展的标准体系逐步完善
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 于2019 年8 月1 日正式实施。作为规范和引领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根本性技术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以下简称为“《标准》”)自2006 年发布以来,历经十多年的“三版两修”,此次修订之后的新《标准》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建筑高质量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目标,创新重构了“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五大指标体系,更加注重品质,注重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同时,与新《标准》衔接,《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正在修订中,两者相辅相成,共同推进绿色建筑评价工作。
杭州一体化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诚招市级代理):另外,一大批涉及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行维护的标准,专题针对绿色工业、办公、医院、商店、饭店、博览、校园、生态城区、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等评价的标准,以及民用建筑绿色性能计算、既有社区绿色化改造技术规程和绿色超高层、保障性住房、数据中心、养老建筑等技术细则也相继颁布,共同构成了绿色建筑发展的标准体系。绿色建筑标准体系正向全寿命周期、不同建筑类型、不同地域特点、由单体向区域等不同维度充实和完善。
1.4 评价标识制度有力地推动了绿色建筑的发展
为规范我国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等相关部门自2007 年起发布了一系列管理文件,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组织管理、申报程序、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进行了规定,并陆续批准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开展本地区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评价机构基本覆盖全国,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的组织机构形式。为转变职能,促进绿色建筑健康快速发展,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于2015 年10 月发布了《关于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15]53 号),提出了逐步推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第三方评价。基于第三方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制度的建立,有利于以市场的方式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
1.5 绿色建筑的技术支撑不断夯实,增量成本逐年降低
随着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对绿色建筑研究项目的支持,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绿色建造等共性关键技术取得突破,绿色建筑材料和产品性能不断提升。绿色建筑与互联网融合,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提高节能、节水、节材的效果,降低温室气体排放。此外,可再生能源利用、外遮阳、雨水集蓄、市政中水、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绿色技术在部分地区已逐步强制推广应用,加之“被动技术优先、主动技术优化”等绿色建筑理念的认识不断深入,许多增量成本低、地域适应性好、技术体系成熟的绿色建筑技术逐渐被市场接受,绿色建筑的增量成本逐年降低。
1.6 探索建立竣工验收和交付验房机制,增强人民群众监督和参与度
为提高人民群众在发展绿色建筑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提高绿色住宅工程质量,兑现绿色住宅品质性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研究制定使用者监督机制,在部分重点地区试点建立绿色住宅竣工验收和交付验房工作监督机制:一方面,要求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过程中,检查绿色性能指标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监督有关方面认真整改;另一方面,要求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开发建设单位向购买人提供明确了绿色性能指标要求的《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接受购房人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