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

点击搜索

发布

佛山市夫妻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佛山离婚律师

区域:
佛山 > 禅城 > 汾江南路
类别:
诉讼代理
地址:
广东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路10号金融广场


  2004年宋某和孙某协议离婚。将共同财产一处私有房屋赠与给子女小宋。后来三人进行了三次书面协议约定,但宋某一直没有履行协议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给小宋,却在2011年私自与他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在房产局办理了相关部分手续时,被孙某及时赶到阻止,后申请法院查封。现孙某作为原告起诉到法院。

  法院诉讼

  请求确认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判决结果

  被告宋某于关某2011年9月20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案例评析

  我国《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本案属于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行为;当属无效。

立信律师事务所,专注于办理离婚纠纷案件,团队集合了来自西南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复旦大学等众多高等法学院校的律师。:15920745597(谭律师), Q Q号码:1619078803联系地址:广东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路10号金融广场(免费咨询)
查看更多佛山法律咨询信息

免责声明:此信息系发布者(UID:34359)自行发布,本站是服务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及合法性由该发布者完全负责。

© lieju.com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