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员工生病医疗期计算 工资发放争议律师
佛山员工生病的医疗期多长?期间工资怎么发?
1、关于医疗期间:
咨询电话:13450371406(张静),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单位应根据医院证明,结合该规定进行准假期间的确定。
2、关于病假期间工资: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低工资标准的80%”可知,
工资计算方式为:病假日工资=低工资标准×80%÷21.75天(月计薪天数)
状王劳动律师团队汇集了众多劳动法高素质的法律人才,为客户代理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与仲裁诉讼纠纷案件,经济补偿金纠纷与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纠纷案件,劳动工伤赔偿案件,竞业禁止与商业秘密诉讼案件,公司法律顾问等全方位综合劳动法律服务。团队领头律师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22年执业经验,水平高,胜诉率高,特擅长大案要案难案,欢迎咨询。
佛山劳动律师团队电话:13450371406(张律师)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佛山办公室地址:佛山禅城区祖庙路33号百花广场15楼1519室
地铁:祖庙站A出口 公交:百花广场站 建新路站 祖庙站
1、关于医疗期间:
咨询电话:13450371406(张静),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单位应根据医院证明,结合该规定进行准假期间的确定。
2、关于病假期间工资: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低工资标准的80%”可知,
工资计算方式为:病假日工资=低工资标准×80%÷21.75天(月计薪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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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祖庙站A出口 公交:百花广场站 建新路站 祖庙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