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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三水区河口无借款合同只有借款收据打官司律师

区域:
佛山 > 三水 > 华龙路
类别:
诉讼代理
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天安数码城6期2座2楼
佛山三水区河口无借款合同只有借款收据打官司律师

律师咨询电话:13631365644(梁律师)Q Q号码:1838479509。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释义】首先,新版的规定25条规定,合同纠纷的地域管辖地为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其次,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有先后之分,即约定→补充约定→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推理→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
第二十五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梁慧律师,专利代理师,南方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专业与法学双学位,。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多年,在教育、医疗、电商、知识产权等多个领域有法律服务的实践经历,期间办理大量合同纠纷、婚姻家事纠纷、劳动纠纷、商标权纠纷、人身伤害赔偿、金融借款、、合伙协议、婚姻家事等民商事诉讼及非诉法律服务,同时担任企事业、村居等常年法律顾问
广东专业借贷纠纷律师团队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天安数码城6期2座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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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站:天安数码城南、天安数码城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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