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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禅城区南庄打医疗纠纷官司如何确定医疗过错鉴定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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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纠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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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禅城区南庄打医疗纠纷官司如何确定医疗过错鉴定机构
佛山禅城区南庄打医疗纠纷官司如何确定医疗过错鉴定机构
律师咨询电话:13631365644(梁律师)Q Q号码:1838479509。医疗事故鉴定与医疗过错行为鉴定不应有前后顺序
按《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民事证据规定》)第4条第8项的规定,法律推定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及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而医方有力的举证则是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医方为避免或减轻其赔偿责任,其举证(申请鉴定)的思路通常为:医疗行为无过错或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无因果关系,该情形不承担赔偿责任;退而举证(申请鉴定)构成医疗事故,该情形按《条例》第50条承担赔偿责任,较之非医疗事故造成的损害,其赔偿金额低;后才按非医疗事故导致的损害赔偿。因法律推定医方的医疗行为有过错,医方在前两种鉴定结论与其追求的结果不一致时,已经没有申请鉴定的必要。为此,医方是申请无过错鉴定,还是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甚至申请过错鉴定,完全取决于医方自己的判断。审判机关没有对其予以限制的权利,也没有给予提出限制的必要。有观点认为:首先应当进行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的鉴定,若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再进行是否有医疗过错的鉴定。笔者持不同意见。广东状王医疗损害索赔律师团队地址:广州市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25楼.
法律咨询电话:13631365644(梁律师)Q Q号码:1838479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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