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仲裁律师工伤概不负责条款有赔偿吗
我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公司没有及时为我续签合同,期间出现了工伤事故,公司是否默认我在公司工作,我是否可以追究公司的事故责任及索赔?
律师解答:
一、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的规定,如果你
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公司继续用工的,视为劳动关系存在。你在该期间出现事故伤害,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认定的条件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你可以要求公司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公司不申请的,你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
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你可以根据工伤向公司索赔,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广东鑫霆法律事务中心专业从事劳动纠纷和工伤赔偿法律事务的处理,是劳动专业型法律服务团队,团队百分之八十的案例都是与劳动纠纷和工伤有关的案件,在劳动经济补偿、赔偿、二倍工资、加
班费、以及劳动工伤赔偿等方面,具有自已独特的办案风格和理念,中心:13727347321蓝律师 联系地址:中国佛山祖庙路33号百花广场21楼2119室。(附近公交站:1.祖庙站,2,百花广场;
3.祖庙路。地铁广佛祖庙站A出口至百花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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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你可以要求公司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公司不申请的,你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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