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合肥市公安局第二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37人公告
合肥市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37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共招聘537名警务辅助人员,其中庐阳分局80名、蜀山分局47名、包河分局99名、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12名、新站分局46名、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53名、肥东县公安局100名、长丰县公安局20名、庐江县公安局80名,具体岗位及相应条件见《合肥市公安局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心理健康;有较好的群众沟通能力;服从工作单位安排与分配,具有良好职业操守;
4.五官、体型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传染性疾病、残疾、口吃、重听、色盲(弱)、纹身;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7月1日至2003年7月1日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32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之后出生);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与工作能力;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
9.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受到处罚的;
6.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行为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现役军人;
1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12.合肥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曾在合肥市公安机关从事过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离职的;
13.聘用时不能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1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1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公安民警和在职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不得报考该民警、警务辅助人员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三)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
1.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2.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3.岗位条件和要求中“大专及以上”指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本科及以上”指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指具有国家承认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硕士学位以上的人员(学位与学历的专业须一致)。
4.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
招聘实行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成绩合成、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岗前培训、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其中:
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30%,体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
考察采取多种方式,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对考生资格、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的综合了解,并贯穿聘用工作全过程。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登陆合肥人事考试网报名,填报报名信息前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统一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1日9:00至7月6日16:00,不再报名。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初审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只可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并需填写“是否服从调剂”,当某一岗位出现职位空缺,而该岗位主管部门其他岗位有多余合格考生,按照该主管部门所有岗位合格考生总成绩高低依次调剂(若出现终合成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照体能测试成绩高低取舍)。
2.报考人员必须于个人报名后至7月7日12: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7月7日17: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时间为7月8日9:00~11:00,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4.完成网上缴费后,可于7月15日至7月16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安辅警综合知识一科。内容主要包括:《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语文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公文处理、职业能力测试等。分值为100分,时间120分钟。
2.笔试时间:2021年7月17日(周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如果需要调整笔试时间,将提前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者责任自负。
3.笔试结束后,将在7月27日前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成绩。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入围人员名单,入围人选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体能测试环节。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
4.考生有缺考、违纪或成绩为零分、成绩无效等情况,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已缴费但未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费用不做退回。
(三)资格复审
体能测试入围人员在体能测试前需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告为准。
1.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现场提交报名资格证明材料。报名资格证明材料须包括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入户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白底照片1寸6张(背面写上姓名、身份证号),从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式1份(报名现场自行登陆学信网查询,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上打印的《合肥市公安局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1份、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个人征信报告原件1份以及笔试准考证。
2.属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书面承诺在劳动合同签订时取得毕业证书,同时提供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4.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体能测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递补一次。
5.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缴纳体能测试费用打印体能测试通知书。
(四)体能测试
1.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告。
2.体能测试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2。
3.体能测试共设3个项目,分别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800米跑)。纵跳摸高实行达标测试,不计入体能测试成绩;10米×4往返跑和1000米跑(女800米跑)成绩记入考试总成绩。纵跳摸高未达标者不可进入下一体能测试环节和面试环节。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为2次(取高成绩记入)、1000米跑(女800米跑)测评次数为1次。
纵跳摸高达标者进行10米×4往返跑和1000米跑(女800米跑),各项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体能测试成绩计算:取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800米跑)二项成绩平均分为体能测试终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4.体能测试成绩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
5.考生有缺考、违纪或弃考、成绩无效等情况,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6.已缴费但未参加体能测试的报考人员,费用不做退回。
(五)面试
1.根据笔试、体能测试合成成绩(按照笔试成绩的30%、体能测试成绩的30%合成)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实际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入围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人员笔试及体能测试合成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面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
2.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告。
3.参加面试人员,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缴纳面试费用并打印面试通知书。
4.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5.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设定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
6.报考人员有缺考、违纪或有任意一项零分、成绩无效等情况,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7.面试成绩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
8.已缴费但未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费用不做退回。
(六)成绩合成
1.报考人员考试终成绩按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3:3:4的比例合成确定,在合肥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合成总成绩不足60分的视为不合格,不予进入体检环节。
3.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出现终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照体能测试成绩高低取舍)。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体检
1.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的项目、标准主要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体检项目除以上规定项目外,还需进行毛发检测。
4.体检在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复检(当日当场复检项目的不予受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6.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终合成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照体能测试成绩高低取舍)。
7.等额递补累计一次,递补公告发布之后,不再递补。
8.体检结果在合肥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
(八)考察
1.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报考人员的考察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时资格初审、笔试前资格复审、聘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聘用工作全过程。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社会诚信等情况,以及家庭成员、近亲属或主要社会关系人的现实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如上岗后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有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聘用资格。
2.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3.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终合成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照体能测试成绩高低取舍)。
4.等额递补累计一次,递补公告发布之后,不再递补。
(九)确定拟聘人员
合肥市公安局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
(十)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十一)岗前培训
拟聘用人员培训名单确定后,统一进行岗前业务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十二)聘用
1.岗前培训结束后,岗位所属主管部门将为培训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由所属主管部门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关权利和责任。
2.聘用人员首聘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人员在聘用期间,按照《合肥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办法》实行层级化管理,办理职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薪酬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经费由所属主管部门属地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五、疫情防控须知
(一)报考人员应提前申请“安康码”, 点击“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授权核验个人行程。同时每日通过“点击核验”保持绿码状态。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持续关注“安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非绿码人员需通过健康打卡、个人申诉、核酸检测等方式尽快转为绿码。
(二)报考人员应提前自备一次性口罩,考试当天提前抵达考点,提前准备好准考证(通知书)、身份证和手机,扫描“安康码”和“行程码”,并将扫描结果出示给工作人员,扫码后显示的安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码均为“绿码”,体温检测身体无异常状况者(额温低于36.8℃,腋下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考试期间除身份核验等特殊情况外全程佩戴口罩,并始终保持安全距离。
(三)报考人员考试前14天内有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居史,或处在隔离和健康监测期的入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以“客户端”发布的中高风险地区为准,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查看方法:微信公众号搜索关注“中国政府网”-“疫情服务”选项里点击“疫情风险等级查询”-点击上方“点击查看全国中高风险疫情地区”)。
根据合肥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如高风险地区人员已来(返)肥,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和健康观察,实行2次核酸检测。如中风险地区人员已来(返)肥,需严格落实14天社区健康管理,实行2次核酸检测。对来自发生本土病例设区市(直辖市为区)的低风险地区人员,需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体温测量正常,方可参加考试。
(四)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者接触史,近1个月内境内中高风险区域或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考试当天“安康码”非绿码、体温异常或有其他异常的,请提前主动报告考点防疫工作人员,出示72小时内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作出书面承诺,经驻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经专用通道进入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五)报考人员考前应保持良好卫生习惯与作息规律,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人员接触,根据气温变化增减衣物以预防。
(六)报考人员考前如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应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并向合肥市公安局如实报告。考试期间有身体不适的人员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并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七)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和属地人员管控政策。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终止其考试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由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报考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三)报考人员须持续关注合肥人事考试网,查看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岗前培训等时间以及笔试成绩、资格复审结果、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成绩、体检结果、岗前培训名单等。凡因不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自负。
(四)笔试费用45元/科,体能测试55元/人,面试费用80元/人。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
文:中公教育李老师
来源:http://fuyang.***/html/2021/06/161951.html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共招聘537名警务辅助人员,其中庐阳分局80名、蜀山分局47名、包河分局99名、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12名、新站分局46名、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53名、肥东县公安局100名、长丰县公安局20名、庐江县公安局80名,具体岗位及相应条件见《合肥市公安局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心理健康;有较好的群众沟通能力;服从工作单位安排与分配,具有良好职业操守;
4.五官、体型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传染性疾病、残疾、口吃、重听、色盲(弱)、纹身;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7月1日至2003年7月1日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32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之后出生);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与工作能力;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
9.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受到处罚的;
6.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行为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现役军人;
1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12.合肥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曾在合肥市公安机关从事过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离职的;
13.聘用时不能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1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1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公安民警和在职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不得报考该民警、警务辅助人员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三)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
1.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2.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3.岗位条件和要求中“大专及以上”指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本科及以上”指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指具有国家承认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硕士学位以上的人员(学位与学历的专业须一致)。
4.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
招聘实行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成绩合成、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岗前培训、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其中:
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30%,体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
考察采取多种方式,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对考生资格、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的综合了解,并贯穿聘用工作全过程。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登陆合肥人事考试网报名,填报报名信息前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统一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1日9:00至7月6日16:00,不再报名。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初审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只可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并需填写“是否服从调剂”,当某一岗位出现职位空缺,而该岗位主管部门其他岗位有多余合格考生,按照该主管部门所有岗位合格考生总成绩高低依次调剂(若出现终合成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照体能测试成绩高低取舍)。
2.报考人员必须于个人报名后至7月7日12: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7月7日17: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时间为7月8日9:00~11:00,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4.完成网上缴费后,可于7月15日至7月16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安辅警综合知识一科。内容主要包括:《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语文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公文处理、职业能力测试等。分值为100分,时间120分钟。
2.笔试时间:2021年7月17日(周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如果需要调整笔试时间,将提前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者责任自负。
3.笔试结束后,将在7月27日前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成绩。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入围人员名单,入围人选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体能测试环节。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
4.考生有缺考、违纪或成绩为零分、成绩无效等情况,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已缴费但未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费用不做退回。
(三)资格复审
体能测试入围人员在体能测试前需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告为准。
1.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现场提交报名资格证明材料。报名资格证明材料须包括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入户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白底照片1寸6张(背面写上姓名、身份证号),从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式1份(报名现场自行登陆学信网查询,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上打印的《合肥市公安局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1份、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个人征信报告原件1份以及笔试准考证。
2.属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书面承诺在劳动合同签订时取得毕业证书,同时提供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4.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体能测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递补一次。
5.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缴纳体能测试费用打印体能测试通知书。
(四)体能测试
1.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告。
2.体能测试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2。
3.体能测试共设3个项目,分别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800米跑)。纵跳摸高实行达标测试,不计入体能测试成绩;10米×4往返跑和1000米跑(女800米跑)成绩记入考试总成绩。纵跳摸高未达标者不可进入下一体能测试环节和面试环节。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为2次(取高成绩记入)、1000米跑(女800米跑)测评次数为1次。
纵跳摸高达标者进行10米×4往返跑和1000米跑(女800米跑),各项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体能测试成绩计算:取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800米跑)二项成绩平均分为体能测试终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4.体能测试成绩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
5.考生有缺考、违纪或弃考、成绩无效等情况,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6.已缴费但未参加体能测试的报考人员,费用不做退回。
(五)面试
1.根据笔试、体能测试合成成绩(按照笔试成绩的30%、体能测试成绩的30%合成)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实际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入围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人员笔试及体能测试合成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面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
2.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告。
3.参加面试人员,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缴纳面试费用并打印面试通知书。
4.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5.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设定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
6.报考人员有缺考、违纪或有任意一项零分、成绩无效等情况,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7.面试成绩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
8.已缴费但未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费用不做退回。
(六)成绩合成
1.报考人员考试终成绩按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3:3:4的比例合成确定,在合肥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合成总成绩不足60分的视为不合格,不予进入体检环节。
3.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出现终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照体能测试成绩高低取舍)。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体检
1.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的项目、标准主要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体检项目除以上规定项目外,还需进行毛发检测。
4.体检在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复检(当日当场复检项目的不予受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6.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终合成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照体能测试成绩高低取舍)。
7.等额递补累计一次,递补公告发布之后,不再递补。
8.体检结果在合肥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
(八)考察
1.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报考人员的考察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时资格初审、笔试前资格复审、聘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聘用工作全过程。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社会诚信等情况,以及家庭成员、近亲属或主要社会关系人的现实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如上岗后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有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聘用资格。
2.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3.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终合成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照体能测试成绩高低取舍)。
4.等额递补累计一次,递补公告发布之后,不再递补。
(九)确定拟聘人员
合肥市公安局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
(十)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十一)岗前培训
拟聘用人员培训名单确定后,统一进行岗前业务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十二)聘用
1.岗前培训结束后,岗位所属主管部门将为培训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由所属主管部门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关权利和责任。
2.聘用人员首聘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人员在聘用期间,按照《合肥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办法》实行层级化管理,办理职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薪酬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经费由所属主管部门属地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五、疫情防控须知
(一)报考人员应提前申请“安康码”, 点击“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授权核验个人行程。同时每日通过“点击核验”保持绿码状态。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持续关注“安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非绿码人员需通过健康打卡、个人申诉、核酸检测等方式尽快转为绿码。
(二)报考人员应提前自备一次性口罩,考试当天提前抵达考点,提前准备好准考证(通知书)、身份证和手机,扫描“安康码”和“行程码”,并将扫描结果出示给工作人员,扫码后显示的安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码均为“绿码”,体温检测身体无异常状况者(额温低于36.8℃,腋下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考试期间除身份核验等特殊情况外全程佩戴口罩,并始终保持安全距离。
(三)报考人员考试前14天内有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居史,或处在隔离和健康监测期的入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以“客户端”发布的中高风险地区为准,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查看方法:微信公众号搜索关注“中国政府网”-“疫情服务”选项里点击“疫情风险等级查询”-点击上方“点击查看全国中高风险疫情地区”)。
根据合肥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如高风险地区人员已来(返)肥,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和健康观察,实行2次核酸检测。如中风险地区人员已来(返)肥,需严格落实14天社区健康管理,实行2次核酸检测。对来自发生本土病例设区市(直辖市为区)的低风险地区人员,需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体温测量正常,方可参加考试。
(四)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者接触史,近1个月内境内中高风险区域或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考试当天“安康码”非绿码、体温异常或有其他异常的,请提前主动报告考点防疫工作人员,出示72小时内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作出书面承诺,经驻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经专用通道进入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五)报考人员考前应保持良好卫生习惯与作息规律,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人员接触,根据气温变化增减衣物以预防。
(六)报考人员考前如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应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并向合肥市公安局如实报告。考试期间有身体不适的人员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并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七)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和属地人员管控政策。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终止其考试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由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报考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三)报考人员须持续关注合肥人事考试网,查看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岗前培训等时间以及笔试成绩、资格复审结果、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成绩、体检结果、岗前培训名单等。凡因不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自负。
(四)笔试费用45元/科,体能测试55元/人,面试费用80元/人。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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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公教育李老师
来源:http://fuyang.***/html/2021/06/1619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