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合资公司对于人员要求
菲律宾合资公司对于人员要求?
在菲律宾要求本国人拥有部分所有权的行业中,外国投资者可与菲律宾人按法律规定的持股比例合资组建菲律宾公司。如果公司之股份60%由菲律宾人所持有,40%由外资持有,被视为当地公司;外资若持有超过40%股份,则被视为外国公司。法律对持股比例少的外国投资者有相应保护措施。法律规定菲律宾公司股东不得少于5人,不超过15人。
董事会由5-15个成员组成,每个董事会成员至少以其自己的名字持有1股,其股东及董事会成员组成多数由菲律宾常驻居民担任。公司应有一名总经理,一名财务人员和一名秘书,秘书是菲律宾公民,按照菲律宾证交委员会的要求,财务人员也是菲律宾常驻居民,为主要设立类型。
在菲律宾要求本国人拥有部分所有权的行业中,外国投资者可与菲律宾人按法律规定的持股比例合资组建菲律宾公司。如果公司之股份60%由菲律宾人所持有,40%由外资持有,被视为当地公司;外资若持有超过40%股份,则被视为外国公司。法律对持股比例少的外国投资者有相应保护措施。法律规定菲律宾公司股东不得少于5人,不超过15人。
董事会由5-15个成员组成,每个董事会成员至少以其自己的名字持有1股,其股东及董事会成员组成多数由菲律宾常驻居民担任。公司应有一名总经理,一名财务人员和一名秘书,秘书是菲律宾公民,按照菲律宾证交委员会的要求,财务人员也是菲律宾常驻居民,为主要设立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