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公司注册名称核准要求赣县公司名称审核快速通
申请“三证合一”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 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 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a) 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b) 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c) 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d) 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e) 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 执行董事(董事长和董事)、监事(监事会和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6. 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 住所使用证明。
8.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 小型微型企业认定申请表(质监局需要)
10. 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面签(凭受理通知书、名称预核通知书,公安局办理刻章许可证环节需要)
11. 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的,需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12. 汽油、柴油消费税纳税人还应提供(国税部门需要):
a) 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表。
b) 生产装置及工艺路线的简要说明。
c) 企业生产的所有油品名称、产品标准及用途
1.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 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 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a) 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b) 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c) 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d) 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e) 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 执行董事(董事长和董事)、监事(监事会和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6. 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 住所使用证明。
8.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 小型微型企业认定申请表(质监局需要)
10. 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面签(凭受理通知书、名称预核通知书,公安局办理刻章许可证环节需要)
11. 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的,需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12. 汽油、柴油消费税纳税人还应提供(国税部门需要):
a) 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表。
b) 生产装置及工艺路线的简要说明。
c) 企业生产的所有油品名称、产品标准及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