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襄县牧马河片区土地项目投资收益权
土地项目投资收益权拍卖具体内容
(一)土地项目投资收益权价款底价和竞买保证金。
土地项目投资收益权拍卖价款为3亿元。价款包含:1、牧马河生态公园和牧马河治理的工程投资概算2亿元。2、牧马河片区?亩土地收储及报批等成本共计1亿元。本次拍卖的竞买保证金为2500万元,竞买准备金为600万元。
(二)土地项目投资收益权价款支付方式
土地项目投资收益权价款分两部分计价并按相应方式支付:1、工程投资款概算为2亿元,由投资人自筹建设资金以满足工程投入进度,以定襄县审计局审计结果确定终价款。2、货币支付。土地项目投资收益权拍卖成交价中除工程投资款以外均由投资人以货币方式支付。竞买保证金转为首期价款,六个月内货币部分付50%,一年内付清货币部分。若通过拍卖成交价超出底价的,投资人应将超出部分的价款一并纳入货币部分向政府支付。
(三)土地供应(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1、牧马河生态公园的建设用地在投资人按约定支付开发权价款的前提下,由定襄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敦促定襄县国土资源局在3个月内取得用地手续和相关建设批文,并确保能够达到进场施工条件。若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于定襄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原因未能进场施工(且不是不可抗拒的因素),给投资人造成的损失,由定襄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向投资人支付投资开发融资权价款利息。
2、自投资人完成牧马河河道治理及生态公园建设投资70%后3个月内完成审计,并由定襄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协调相关部门完成200亩土地供应,牧马河河道治理和生态公园建设投资全部完成后3个月内完成审计和并验收,合格之日起1个月内由定襄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协调相关部门完成余下250亩土地出让供应。若供地时间超过约定时间,由定襄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向投资人支付投资开发融资权价款利息。
3、投资人必须参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活动,并以不低于出让的起始价进行报价。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时以开发融资权总价作为出让起始价。
(一)土地项目投资收益权价款底价和竞买保证金。
土地项目投资收益权拍卖价款为3亿元。价款包含:1、牧马河生态公园和牧马河治理的工程投资概算2亿元。2、牧马河片区?亩土地收储及报批等成本共计1亿元。本次拍卖的竞买保证金为2500万元,竞买准备金为600万元。
(二)土地项目投资收益权价款支付方式
土地项目投资收益权价款分两部分计价并按相应方式支付:1、工程投资款概算为2亿元,由投资人自筹建设资金以满足工程投入进度,以定襄县审计局审计结果确定终价款。2、货币支付。土地项目投资收益权拍卖成交价中除工程投资款以外均由投资人以货币方式支付。竞买保证金转为首期价款,六个月内货币部分付50%,一年内付清货币部分。若通过拍卖成交价超出底价的,投资人应将超出部分的价款一并纳入货币部分向政府支付。
(三)土地供应(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1、牧马河生态公园的建设用地在投资人按约定支付开发权价款的前提下,由定襄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敦促定襄县国土资源局在3个月内取得用地手续和相关建设批文,并确保能够达到进场施工条件。若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于定襄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原因未能进场施工(且不是不可抗拒的因素),给投资人造成的损失,由定襄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向投资人支付投资开发融资权价款利息。
2、自投资人完成牧马河河道治理及生态公园建设投资70%后3个月内完成审计,并由定襄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协调相关部门完成200亩土地供应,牧马河河道治理和生态公园建设投资全部完成后3个月内完成审计和并验收,合格之日起1个月内由定襄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协调相关部门完成余下250亩土地出让供应。若供地时间超过约定时间,由定襄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向投资人支付投资开发融资权价款利息。
3、投资人必须参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活动,并以不低于出让的起始价进行报价。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时以开发融资权总价作为出让起始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