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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劳动仲裁律师广州企业专业劳动纠纷法律顾问律师

区域:
广州 > 黄埔 > 文冲
类别:
劳动纠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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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2406单元
:15918794024   Q Q号码:1455173651 招志南律师。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成员律师均毕业于国内法学院校,具备法学本科及研究生以上学历,且大多具有双学位学历,执业专业具有天然的优势。每位律师都具有多年执业经验,且常年从事劳动纠纷法律研究的研究工作,每位律师只专注于劳动法律研究,真正做到专而精,为每位当事人提供为专业的劳动纠纷律师法律服务,系为真正的专业型、专家型律师。
劳动仲裁诉讼知识:旷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什么证据。

  一、如何认定员工旷工

  旷工几乎被所有的企业认为是严重违纪的行为,在原来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劳动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在《企业职工奖惩条例》2008年1月被废止后,企业可以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失去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项规定“劳动者严重违法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很多企业都将旷工几天以上认定为严重违纪的行为之一。律师认为,旷工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没有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提供劳动;第二,没有正当理由;第三,没有经过用人单位同意。

  二、企业因员工旷工 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什么证据

  在实践中用人单位在这方面的举证一般存在伪造的嫌疑,但是也要看形式,比如指纹考勤,与面部识别考勤,还有签字考勤这几项具有身份性特点的考勤一般是认可的,因为很难修改,即使修改也会被鉴定出来,所以具有一定的可信性,而打卡考勤效力比较低,但是以上考勤都可举证,认定伪造的举证责任在对方,若对方无力举证,则可能被采信。

  三、企业在哪些情形之下与员工解除合同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款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服务范围:
1、提供劳动仲裁与诉讼事务的日常咨询或个案咨询;
2、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3、指导当事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避免程序不合法引起的劳动争议;
4、参与劳动争议调解与协商;
5、代理当事人出庭参与仲裁和诉讼;
6、协助当事人预防和处理工资、工伤、辞退、社保费和经济补偿金等引起的劳动争议;
7、指导当事人提高证据收集技巧,避免因举证不力造成败诉。
服务效果:只要把证据交给我们,剩下的工作就全部由本所完成,直到当事人的权益全部实现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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