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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河区看守所地址及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情形

区域:
广州 > 天河 > 棠下
类别:
诉讼代理
地址:
广州市体育西路111号建和中心17楼ABC室
广州十佳律所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德法齐律师团   谭律师 159   159   620   67
Q Q 1196874422

广州市天河区看守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棠下上社五号大院
到天河看守所是没有地铁直达的,只能通过公交(BRT)到达,公交坐到上社站,天河看守所就
在天河公园对面,大约走500米就到了。

被抓进看守所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你提供及时的免费咨询与指引。

一、一般情形及其处理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在立案阶段不立案或不受理;在侦查阶段就撤销
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的就不起诉;在审判阶段的就宣告无罪。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在立案阶段不立案或不受理;在侦查阶段就撤销案件;在审查起诉
阶段的就不起诉;在审判阶段的就终止审理。
3、经特赦令赦免的,在立案阶段不立案或不受理;在侦查阶段就撤销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的就
不起诉;在审判阶段的就终止审理。
4、告诉才处理的,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在立案阶段的就退回人民检察院或不受理;在审判阶
段的就终止审理。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在立案阶段不立案或不受理;在侦查阶段就撤销案件;在审查起
诉阶段的就不起诉;在审判阶段的就终止审理或宣告无罪。
6、其他免予刑事责任的,在立案阶段不立案或不受理;在侦查阶段就撤销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
的就不起诉;在审判阶段的就终止审理。

二、程序倒流和不起诉
1、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
(1)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2)检察院公诉部门对于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退回本院侦查部门,建议作出
撤销案件的处理。
2、发现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的,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需要重新侦
查的,应当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材料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

三、想知道具体的法律问题随时欢迎来电咨询 159   159 620 67 谭律师 Q Q119687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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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111号建和中心17楼ABC室
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84年,系规范的综合型律所,分刑事部、民事部、婚姻家庭部、
交通事故部、劳动部、经济部、国际经济部、公司顾问部等专业部门,现有律师70多名,分
别于2009年和2011年获广州十佳律师事务所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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