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

点击搜索

发布

找广州海珠区专业帮助公司处理法律问题的律师

区域:
广州 > 海珠 > 昌岗
类别:
法律顾问
地址:
广州市悦新街11号16层
:15918794024   Q Q号码:1455173651 招志南律师。我们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多年以来,只专注于民商事法律事务,办理过大量的民商事案件,具有丰富的诉讼和非诉经验,积累了丰富的民商事法律办案技巧。
广东定海针律师事务所民商事纠纷律师团队擅长民事、合同、房地产法律业务。致力于房地产法律服务(包括涉及婚姻继承的房产纠纷)、经济合同、公司法律事务及商业谈判的研究与实务,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及较强的能力。能洞察案件焦点问题,预料案件胜败概率,确定解决纠纷策略。
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节 起诉和受理

 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广东定海针律师事务所民商事纠纷律师团队坚持“勤勉尽职、敬业创新”的执业精神,以关注客户内在需求,维护客户利益为己任;以专业、、高胜率而闻名于法律界。
广东定海针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15918794024 (招志南律师)
传真 020-37597318
广东定海针律师事务所总部联系地址:天河路悦新街11号16楼(广州购书中心旁)
查看更多广州法律咨询信息

免责声明:此信息系发布者(UID:111300)自行发布,本站是服务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及合法性由该发布者完全负责。

© lieju.com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