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宅基地房继承诉讼律师 诉讼时效咨询
广州继承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吗?
咨询电话:18078803465(张静),律师解答:虽然法律规定了继承案件的诉讼时效是3年,但实践中遇到的继承案件,却一般不适用诉讼时效。生活中一个比较常见的情形是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被其中一个继承人占着,其他继承人好几年都没有要求分割,这样是否算过时效呢?这时时效未过,因为继承开始后,在分割前,遗产为继承人共有,虽该遗产被其中某一个继承人独自管理和使用,且管理人并未表示要拒绝其他继承人对遗产的继承分割,故在其他继承人主张分割前,并未产生继承纠纷,也就不存在诉讼时效的起算问题。
判决书节选:
诉讼时效的问题。由于继承权是一种即得权利,在遗产分割前,只要继承人没有明示放弃,其自然取得遗产的所有权,如不存在侵权的情形,该权利不因时间的流逝而自然消失。也就是说,本案的诉讼时效不必然从被继承人死亡之时开始起算。因此,对于陈某主张本案已过诉讼时效的辩称,不予采纳。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分家析产及继承类诉讼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好评。专业办理房产继承纠纷案件,分家析产纠纷案件,宅基地拆迁款分割纠纷案件,继子女继承权纠纷案件,各种财产权继承纠纷案件等,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张律师电话:18078803465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
地铁:林和西站B出口,公交站:林和中路站 体育西路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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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节选:
诉讼时效的问题。由于继承权是一种即得权利,在遗产分割前,只要继承人没有明示放弃,其自然取得遗产的所有权,如不存在侵权的情形,该权利不因时间的流逝而自然消失。也就是说,本案的诉讼时效不必然从被继承人死亡之时开始起算。因此,对于陈某主张本案已过诉讼时效的辩称,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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