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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打合伙官司厉害的律师 退还出资款条件咨询

区域:
广州 > 海珠 > 昌岗
类别:
商业纠纷咨询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4710室
广州起诉退还合伙出资款必须进行结算吗?
咨询电话:18078803465(张静),张律师解答:是的。合伙协议解除后,必须进行结算,如有盈利,则分配利润,如有亏损,则共同承担亏损。未结算单独要求退还出资款,法院是不支持的。另如因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
判决书节选:
一审法院认为,本案是合伙协议纠纷。贺某与尧黄某三方之间是合伙关系,三方签订的《合伙协议》中约定,如一方合伙人提出退股或结束经营,需另双方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52条的规定,合伙人退伙,书面协议有约定的,按书面协议处理;书面协议未约定的,原则上应予准许。现贺某和尧黄某均当庭表示同意于2018年4月24日解除尧黄某与贺某签订的《合伙协议》,符合法律规定,一审法院予以支持。
关于贺某要求尧黄某进行退伙结算并返还贺某投资款20万元的问题,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54条的规定,合伙人退伙时分割的合伙财产,应当包括合伙时投入的财产和合伙期间积累的财产,以及合伙期间的债权和债务,因贺某没有与尧黄某进行退伙结算,贺某经一审法院释明,也不同意对合伙店铺的合伙财产进行清算,故在贺某与尧黄某三方未就合伙财产进行清算的情况下,贺某要求尧黄某返还贺某投资款20万元,缺乏依据,一审法院不予支持,依法予以驳回。关于贺某要求尧黄某向贺某赔偿因退伙造成的损失10万元和由尧黄某承担其律师费的问题,因贺某没有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佐证,一审法院对贺某的此项诉讼请求不予采纳。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公司股权及合伙类纠纷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好评。提供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法律审查服务,股权转让纠纷、公司破产清算纠纷、合伙入伙退伙纠纷、合伙解散纠纷等公司诉讼类法律服务,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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