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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区专业征地拆迁律师团队 集体土地买卖咨询

区域:
广州 > 白云 > 金沙洲
类别:
房地产纠纷咨询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凯华国际中心第7、8、9层
广州土地拆迁征收专业律师团队,(微信):13570980701,Q Q:1127365324。多年来代理大量征地拆迁类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土地征收纠纷、拆迁补偿纠纷等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以下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广州租赁的厂房是否必须向公安机关申请消防验收?
  咨询:厂房是否属于“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的场所”?

律师解答:《消防法》第十条规定里面提到“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依《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第十三条规定:“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四)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五)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六)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根据以上规定,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属于“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必须依法进行消防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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