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天河区南沙区番禺区借名买房诉讼官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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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允丝律师,党员,经验丰富10年经验广州专业房产官司律师,在房产和合同领域有较高造诣,擅长房产交易纠纷、商铺买卖返租纠纷、房产合同违约纠纷、房产租赁、房屋拆迁、二手楼房产买卖纠纷、宅基地、小产权房纠纷律师、一房二卖纠纷、无权代理房产合同纠纷等等。服务包括: 1.商品房买卖纠纷 2.二手房买卖纠纷 3. 居间合同纠纷、中介佣金纠纷4.房产过户纠纷 5.借名买房纠纷、房产所有权确认纠纷、房产使用权纠纷 6. 房地产拆迁纠纷 7.房产租赁纠纷、物业管理法律服务 8. 房地产项目收购专项法律服务、房地产项目开发全程法律服务 9. 建设工程承包和招投标法律服务、项目运作法律保障方案设计 10.房地产交易专项服务(律师见证、资金安全保障方案等) 11.起草审查房地产买卖、租赁、转让、抵押、融资等法律文件 12.婚姻继承房产纠纷、共有房产分割 13.其他房地产诉讼与非诉讼法律事务
戴律师,广州盈科所专职律师,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三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戴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房产法律知识:
广州借用他人名义买房,被借用人反悔想占房怎么办?
案情摘要
吴某购买了两套商品房,同时郑某与吴某签订协议,内容为吴某购买的2套住房实际为郑某所有,因郑某无入户不具备购买条件,以吴某名义购买,实际付款人是郑某,吴某对房屋不享有权利也不承担风险。同时因该房屋在吴某名下,为了出租经营该房屋,吴某出具委托书。后吴某出具了委托书给郑某。后房管局向吴某颁发了房产证。因双方发生争议,郑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上述房产归其所有。诉讼中郑某提供了吴某名义的存折,购房发票原件,明确陈述了贷款银行及每月还款的情况,吴某对付款的时间、数额、地点不能陈述,对存折开户日期也陈述错误。吴某认为购买了房屋,取得了产权证书,双方签订的协议无效,双方属于债务纠纷,不能对抗吴某取得所有权。该房到底归谁所有?
法院经审理认为:吴某取得产权证书,可以推定是权利人,但是依据双方的协议、发票等证据,可以证明吴某取得上述房屋所有权系受郑某的委托,郑某享有事实上的所有权,郑某有权要求吴某注销产权登记,将房屋变更登记至郑某名下,遂确认房屋归郑某所有。
律师讲法:根据《物权法》第17条的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不动产的证明。该证书是权利的外在表现形式,只具有推定的证据效力,与实际权利状况不一定完全吻合。原告认为该权属证书记载的权利人错误,对该不动产主张权利的,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如果证据足以证明原告才是真正的权利人的,应当否定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权利人的权利,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戴允丝律师,党员,经验丰富10年经验广州专业房产官司律师,在房产和合同领域有较高造诣,擅长房产交易纠纷、商铺买卖返租纠纷、房产合同违约纠纷、房产租赁、房屋拆迁、二手楼房产买卖纠纷、宅基地、小产权房纠纷律师、一房二卖纠纷、无权代理房产合同纠纷等等。服务包括: 1.商品房买卖纠纷 2.二手房买卖纠纷 3. 居间合同纠纷、中介佣金纠纷4.房产过户纠纷 5.借名买房纠纷、房产所有权确认纠纷、房产使用权纠纷 6. 房地产拆迁纠纷 7.房产租赁纠纷、物业管理法律服务 8. 房地产项目收购专项法律服务、房地产项目开发全程法律服务 9. 建设工程承包和招投标法律服务、项目运作法律保障方案设计 10.房地产交易专项服务(律师见证、资金安全保障方案等) 11.起草审查房地产买卖、租赁、转让、抵押、融资等法律文件 12.婚姻继承房产纠纷、共有房产分割 13.其他房地产诉讼与非诉讼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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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摘要
吴某购买了两套商品房,同时郑某与吴某签订协议,内容为吴某购买的2套住房实际为郑某所有,因郑某无入户不具备购买条件,以吴某名义购买,实际付款人是郑某,吴某对房屋不享有权利也不承担风险。同时因该房屋在吴某名下,为了出租经营该房屋,吴某出具委托书。后吴某出具了委托书给郑某。后房管局向吴某颁发了房产证。因双方发生争议,郑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上述房产归其所有。诉讼中郑某提供了吴某名义的存折,购房发票原件,明确陈述了贷款银行及每月还款的情况,吴某对付款的时间、数额、地点不能陈述,对存折开户日期也陈述错误。吴某认为购买了房屋,取得了产权证书,双方签订的协议无效,双方属于债务纠纷,不能对抗吴某取得所有权。该房到底归谁所有?
法院经审理认为:吴某取得产权证书,可以推定是权利人,但是依据双方的协议、发票等证据,可以证明吴某取得上述房屋所有权系受郑某的委托,郑某享有事实上的所有权,郑某有权要求吴某注销产权登记,将房屋变更登记至郑某名下,遂确认房屋归郑某所有。
律师讲法:根据《物权法》第17条的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不动产的证明。该证书是权利的外在表现形式,只具有推定的证据效力,与实际权利状况不一定完全吻合。原告认为该权属证书记载的权利人错误,对该不动产主张权利的,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如果证据足以证明原告才是真正的权利人的,应当否定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权利人的权利,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