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租赁合同官司律师 租赁合同解除装修残值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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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允丝律师,广州大型律所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经验丰富10年经验,在合同纠纷领域有较高造诣,办理过大量合同纠纷案均取得较好效果。擅长合同无效、合同解除、合同撤销、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合同履行等纠纷,多年代理大量合同纠纷类案件,包括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转租合同,特许经营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储蓄合同,抵押担保合同,房屋装修合同,加盟合同特许经营合同,物业管理合同等纠纷。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三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戴律师办案风格务实、理性,专业功底扎实、工作态度认真,办案过程当事人满意,受到当事人的高度赞誉。专业打造诚信,诚信铸造品质戴律师收费合理、尽责尽责,当事人交到戴律师手上办理的案件无一不是尽心尽力办,当事人满意度高
戴律师为您普及合同纠纷相关法律知识:
广州租赁合同到期,装修残值怎么办?
B公司与C公司签订《厂房租赁合同》,约定:B公司租赁C公司两层厂房及其配备设施;租赁期限为3年;租赁期满如B公司不再续租,B公司在租赁房屋内装修入墙的装修部分无偿归C公司所有。合同签订后,B公司对该厂房进行了装修。但在合同还未到期时,C公司即向B公司发出通知,告知该厂房被政府纳入城市更新改造项目范围内需要限期拆除,要求B公司尽快搬离该厂房。后B公司只得搬离,但要求C公司赔偿装修残值损失等费用未果,故诉至法院。法院认为C公司虽对次评估价值有异议,但未提交反证推翻次鉴定结论,且该建筑物现已拆除,故判决依据次评估价值支持B公司的装修残值损失。
本案中,虽然双方约定B公司不再续租时,装修无偿归C公司所有,但因B公司是在合同期内被告知搬离的,条件无法成就,因此合同期内的装修残值仍为B公司所有,B公司在搬离后要求赔偿装修残值损失是合法的;又因厂房被拆除,C公司未及时申请重新鉴定,所以终只能以次鉴定价值为依据认定残值。
律师提醒:房屋租赁一般都会涉及装修残值的评估,在双方发生价值认定纠纷时,一定要注意装修现状的维护,并尽早委托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
戴允丝律师,广州大型律所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经验丰富10年经验,在合同纠纷领域有较高造诣,办理过大量合同纠纷案均取得较好效果。擅长合同无效、合同解除、合同撤销、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合同履行等纠纷,多年代理大量合同纠纷类案件,包括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转租合同,特许经营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储蓄合同,抵押担保合同,房屋装修合同,加盟合同特许经营合同,物业管理合同等纠纷。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三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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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租赁合同到期,装修残值怎么办?
B公司与C公司签订《厂房租赁合同》,约定:B公司租赁C公司两层厂房及其配备设施;租赁期限为3年;租赁期满如B公司不再续租,B公司在租赁房屋内装修入墙的装修部分无偿归C公司所有。合同签订后,B公司对该厂房进行了装修。但在合同还未到期时,C公司即向B公司发出通知,告知该厂房被政府纳入城市更新改造项目范围内需要限期拆除,要求B公司尽快搬离该厂房。后B公司只得搬离,但要求C公司赔偿装修残值损失等费用未果,故诉至法院。法院认为C公司虽对次评估价值有异议,但未提交反证推翻次鉴定结论,且该建筑物现已拆除,故判决依据次评估价值支持B公司的装修残值损失。
本案中,虽然双方约定B公司不再续租时,装修无偿归C公司所有,但因B公司是在合同期内被告知搬离的,条件无法成就,因此合同期内的装修残值仍为B公司所有,B公司在搬离后要求赔偿装修残值损失是合法的;又因厂房被拆除,C公司未及时申请重新鉴定,所以终只能以次鉴定价值为依据认定残值。
律师提醒:房屋租赁一般都会涉及装修残值的评估,在双方发生价值认定纠纷时,一定要注意装修现状的维护,并尽早委托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