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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花都区离婚财产律师a出轨离婚分割财产纠纷律师

区域:
广州 > 花都 > 新区
类别:
诉讼代理
地址:
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
陈律师电话:18620925766;15002029619;微信号:chen21070529 ; Q Q:522-5429-47。

陈律师是广州离婚官司纠纷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案件,不履行离婚协议纠纷、诉讼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内财产协议公证律师;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婚后共同还贷分割增值部分,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纠纷,返还彩礼、同居析产纠纷、变更抚养权纠纷等.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婚外情怀孕,承诺分手费不给起诉能赢吗?

小雯租房时认识了有家事的房东53岁的张杰。在明知对方已婚的情况下,小雯与张杰过起了同居生活。张杰的妻子知道后带人打了小雯。后小雯怀孕,张杰要求她到医院做流产手术,结果被她拒绝了。自此婚外恋出现了裂痕。小雯提出如果要流产、分手,男方得支付34万元补偿。去年12月底,在被告所在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协议:张杰同意补偿小雯包括被打医药费、营养费、物损费以及手续费、精神损失费在内的全部费用34万元。可是,协议签订后,却始终不见张杰支付任何款项,眼看着肚子一天天大起来,小雯将张杰推上被告席,要求其履行婚外恋分手费补偿协议。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的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本案中,小雯明知张杰有配偶,张杰知晓自己有家庭的情况下,双方仍同居生活以致小雯怀孕,双方的行为不仅有悖于社会伦理道德,且违法了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应予批评教育。就所谓的婚外恋补偿费等,双方在有关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尽管是自愿签订的,但内容却违反了社会公序良俗和法律的规定。因此,终法院驳回了小雯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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