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越秀区白云区专业劳动仲裁诉讼律师咨询
:15918794024 Q Q号码:1455173651 招志南律师,广东定海针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自从成立以来,办理了大量各类劳动争议案件,在劳动争议法律服务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技巧,加上团队成员自身的不懈努力和良好的天赋,对各类劳动工伤案件都能很好的把握并取得较好的结果。广东定海针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本着一切对当事人负责,一切从当事人利益出发的职业理念,竭诚为社会提供劳动纠纷、工伤赔偿等法律服务及常年企业法律顾问等法律服务。
劳动仲裁诉讼法律知识:
劳动争议仲裁应诉答辩书,是由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被申请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的陈述自己意见和事实的法律文书。制作应诉答辩书应当注意的问题是:
,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人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之日起7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查,然后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向申请人(或申诉人,下同)和被申请人(或被申诉人,下同)发送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同时将申请书的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限期要求被申请人提出答辩书。
第二,被申请人应当在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
第三,被申请人应当针对申请书的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提出答辩意见,并同时引用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有关证据进行反驳,以此说明申请人的主张没有合理性或者合法性。
第四,答辩是被申请人的一项权利,即是说,他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这完全由被申请人自己决定,他人不得干预。在答辩方式上可以选择,口头答辩,或书面答辩;可以在仲裁准备阶段答辩,也可以在仲裁中进行答辩。
答辩人如果是单位的,应当写明单位的全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劳动法律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代理确认劳动关系、劳动薪金报酬、福利待遇、经济补偿金、违约金与赔偿金、竞业禁止纠纷等劳动合同纠纷案件
(2)、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纠纷案件
(3)代理职业病工伤赔偿纠纷案件
(4)其他劳动纠纷案件
(5)为公司企业制定建立劳动人事相关制度
(6)担任公司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或者建立法律纠纷预防与解决长期合作关系
广东定海针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15918794024 (招志南律师)
传真 020-37597318
广东定海针律师事务所总部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棠东东路3号B-216(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干警训练基地侧)BRT天朗明居站,地铁4号线车陂站400米
劳动仲裁诉讼法律知识:
劳动争议仲裁应诉答辩书,是由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被申请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的陈述自己意见和事实的法律文书。制作应诉答辩书应当注意的问题是:
,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人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之日起7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查,然后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向申请人(或申诉人,下同)和被申请人(或被申诉人,下同)发送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同时将申请书的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限期要求被申请人提出答辩书。
第二,被申请人应当在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
第三,被申请人应当针对申请书的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提出答辩意见,并同时引用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有关证据进行反驳,以此说明申请人的主张没有合理性或者合法性。
第四,答辩是被申请人的一项权利,即是说,他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这完全由被申请人自己决定,他人不得干预。在答辩方式上可以选择,口头答辩,或书面答辩;可以在仲裁准备阶段答辩,也可以在仲裁中进行答辩。
答辩人如果是单位的,应当写明单位的全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劳动法律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代理确认劳动关系、劳动薪金报酬、福利待遇、经济补偿金、违约金与赔偿金、竞业禁止纠纷等劳动合同纠纷案件
(2)、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纠纷案件
(3)代理职业病工伤赔偿纠纷案件
(4)其他劳动纠纷案件
(5)为公司企业制定建立劳动人事相关制度
(6)担任公司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或者建立法律纠纷预防与解决长期合作关系
广东定海针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15918794024 (招志南律师)
传真 020-37597318
广东定海针律师事务所总部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棠东东路3号B-216(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干警训练基地侧)BRT天朗明居站,地铁4号线车陂站4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