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专业劳动纠纷律师
:15918794024 Q Q号码:1455173651 招志南律师,广东定海针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自从成立以来,办理了大量各类劳动争议案件,在劳动争议法律服务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技巧,加上团队成员自身的不懈努力和良好的天赋,对各类劳动工伤案件都能很好的把握并取得较好的结果。广东定海针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本着一切对当事人负责,一切从当事人利益出发的职业理念,竭诚为社会提供劳动纠纷、工伤赔偿等法律服务及常年企业法律顾问等法律服务。
关于劳动仲裁诉讼电子证据知识:
电子数据是否可以作为认定员工存在违纪行为的依据?
在实际操作中,违纪事实固定的证据有效的是一些书证,如违纪员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处罚单、保证书、违纪情况说明等;其次还会伴有一些视听资料或证人证言、第三方投诉等。电子数据理论上也可以成为认定员工存在违纪行为的依据呢。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电子数据的特性,在证明待证事实上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不过,将电子数据结合客观事实,证明员工存在违纪行为并非不可能。如证明员工存在旷工的,微信、微博等显示的员工旅游的照片,结合员工实际未出勤亦未请假的事实,时间吻合,那么在证明待证事实上的把握是很高的。所以电子数据是可以作为认定员工存在违纪行为的依据,但又不能仅凭借电子数据,否则会显单薄,对企业的员工处理操作造成不必要的不利后果。
电子数据是否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合法形式?
电子数据是否可以作为解除劳动关系的合法形式,结合实际操作中常见的解除情形,这里分以下几种情况予以说明:
1、辞职。对于员工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需要书面通知。所以此时如果劳动者通过电子数据,包括电子邮件、微信等形式,严格从法律上讲,通知的形式不合法,原则上并不必然导致法定结果(劳动关系解除)。当然如果公司认可的,则另说,这就涉及对电子数据的自认了。2、协商解除。顾名思义是双方就解除事宜达成一致,并就权利义务进行明确的解除类型。就此类解除模式,同样需要签订书面的协商解除协议,否则并不能有效实现协商解除的目的。所以,在这种解除情形下,电子数据同样不能取代书面协议。
3、过错性解除。这里是指员工存在严重违纪、严重失职等情形,用人单位采取单方解除的一种处理类型。过错性解除,法律并没有强制性规定企业必须通过书面通知的方式方可实现解除效果。在实际操作中,此时的决策权在企业,企业仅存在一个通知义务。换言之,只要能证明实际告知员工处理结果即可。企业通过快递、电子数据等实现通知亦可行。但要保证员工实际知悉为上。
广东定海针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劳动仲裁诉讼法律服务方面:1、因工资、加班费、提成、奖金等引起的劳动纠纷 2、工伤与职业病赔偿纠纷 3、经济补偿金与经济赔偿金纠纷 4、没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纠纷 5、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纠纷 6、竞业禁止纠纷 7、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8、其他劳动仲裁诉讼案件
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方面:
1.代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与诉讼,并提供相关谈判、调解服务;
2.起草、审查《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员工手册》等劳动法律文件,完善企业的人事规章制度;
3.就劳动合同的解除(裁员)提供方案设计;
4.就工伤赔偿案件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5.为企业并购或者分立项目提供劳动法律咨询;
6.提供外籍人员、港澳台人员在中国大陆的劳动法律服务。
7、其他劳动法律服务
广东定海针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15918794024 (招志南律师)
传真 020-37597318
广东定海针律师事务所总部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棠东东路3号B-216(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干警训练基地侧)BRT天朗明居站,地铁4号线车陂站400米
关于劳动仲裁诉讼电子证据知识:
电子数据是否可以作为认定员工存在违纪行为的依据?
在实际操作中,违纪事实固定的证据有效的是一些书证,如违纪员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处罚单、保证书、违纪情况说明等;其次还会伴有一些视听资料或证人证言、第三方投诉等。电子数据理论上也可以成为认定员工存在违纪行为的依据呢。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电子数据的特性,在证明待证事实上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不过,将电子数据结合客观事实,证明员工存在违纪行为并非不可能。如证明员工存在旷工的,微信、微博等显示的员工旅游的照片,结合员工实际未出勤亦未请假的事实,时间吻合,那么在证明待证事实上的把握是很高的。所以电子数据是可以作为认定员工存在违纪行为的依据,但又不能仅凭借电子数据,否则会显单薄,对企业的员工处理操作造成不必要的不利后果。
电子数据是否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合法形式?
电子数据是否可以作为解除劳动关系的合法形式,结合实际操作中常见的解除情形,这里分以下几种情况予以说明:
1、辞职。对于员工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需要书面通知。所以此时如果劳动者通过电子数据,包括电子邮件、微信等形式,严格从法律上讲,通知的形式不合法,原则上并不必然导致法定结果(劳动关系解除)。当然如果公司认可的,则另说,这就涉及对电子数据的自认了。2、协商解除。顾名思义是双方就解除事宜达成一致,并就权利义务进行明确的解除类型。就此类解除模式,同样需要签订书面的协商解除协议,否则并不能有效实现协商解除的目的。所以,在这种解除情形下,电子数据同样不能取代书面协议。
3、过错性解除。这里是指员工存在严重违纪、严重失职等情形,用人单位采取单方解除的一种处理类型。过错性解除,法律并没有强制性规定企业必须通过书面通知的方式方可实现解除效果。在实际操作中,此时的决策权在企业,企业仅存在一个通知义务。换言之,只要能证明实际告知员工处理结果即可。企业通过快递、电子数据等实现通知亦可行。但要保证员工实际知悉为上。
广东定海针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劳动仲裁诉讼法律服务方面:1、因工资、加班费、提成、奖金等引起的劳动纠纷 2、工伤与职业病赔偿纠纷 3、经济补偿金与经济赔偿金纠纷 4、没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纠纷 5、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纠纷 6、竞业禁止纠纷 7、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8、其他劳动仲裁诉讼案件
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方面:
1.代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与诉讼,并提供相关谈判、调解服务;
2.起草、审查《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员工手册》等劳动法律文件,完善企业的人事规章制度;
3.就劳动合同的解除(裁员)提供方案设计;
4.就工伤赔偿案件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5.为企业并购或者分立项目提供劳动法律咨询;
6.提供外籍人员、港澳台人员在中国大陆的劳动法律服务。
7、其他劳动法律服务
广东定海针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15918794024 (招志南律师)
传真 020-37597318
广东定海针律师事务所总部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棠东东路3号B-216(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干警训练基地侧)BRT天朗明居站,地铁4号线车陂站4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