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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从化区借贷诉讼纠纷律师 男女朋友借款追偿律师

区域:
广州 > 从化
类别:
诉讼代理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凯华国际中心第7、8、9层(广州图书馆
广州专业的合同律师团队,(微信同号):13631306506,Q Q:1348661382。杨律师团队律师任职于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十年以上合同纠纷经验,提供日常合同纠纷法律咨询,处理了大量买卖合同、公司法、加盟合同纠纷、解除加盟合同、退加盟费、特许经营合同签订、货款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承包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合同争议法律事务。欢迎咨询。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凯华国际中心第7、8、9层(共三层,面积接近7000平方米)。地址说明:地处天河中心区(中央商务区),地铁5号线“猎德A”出口,或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往广州图书馆方向走。团队:https://www.law***。  

以下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广州他人承诺帮忙还款的,借钱人还需要承担还款义务吗?
律师说法:帮忙还款分两种情况,即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债务加入。第三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承担时,未明确约定原债务人是否脱离债权债务关系的,构成并存的债务承担。但第三人通过以自己的名义另行向债权人出具债务凭据并承诺由其按期履行债务等行为表明由其独立承担原债务人的债务,债权人表示同意的,构成免责的债务承担。

案情简介:2009年,就章某所欠蔡某14万余元,章父向蔡某书面承诺“在2010年5月底前全部还清”。章某次日知晓该事实。2010年5月30日,章父与蔡某协商减免部分债务未果,蔡某起诉章父清偿债务。

法院认为:①章某庭审自认,其对章父作出承诺书事实,次日即得知。章父、章某应知作出该承诺书法律后果,且章某本人系法律专业毕业,具有法律知识,如未向蔡某借款,按常理,章某知晓其父出具还款承诺书后,理应认为存在重大误解,应及时向蔡某追回承诺书或寻求法律途径向法院依法申请撤销,但直至蔡某起诉,章某、章父均未采取相应法律措施。在蔡某向章父要求履行承诺时,章父当时愿意支付部分进行和解。结合相关证人证言,根据优势证据规则,对原债务存在事实,应予确认。
②章父承诺书,法律性质上应认定为免责债务承担形式。章父承诺为债务人章某还款,债权人亦予同意,章父已成为新的债务人,由其直接向债权人蔡某承担债务。章父未按期履行债务,蔡某请求其清偿债务,依法应予支持。

提醒:如本案中章父未写明还款期限,则属于债务加入,章某与章父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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