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

点击搜索

发布

孩子不满2岁会判给男方吗 广州越秀区离婚抚养权律师

区域:
广州 > 越秀 > 解放北
类别:
诉讼代理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
陈锐娜律师电话:18620925766;15002029619;微信号:chen21070529 ; Q Q:522-5429-47。 陈锐娜律师是广州离婚官司纠纷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案件,恋爱a同居赠与财产返还纠纷、不履行离婚协议纠纷、诉讼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内财产协议公证律师;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婚后共同还a贷分割增值部分,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纠纷,返还彩礼、同a居析产纠纷、变更抚养权纠纷等.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咨询:我和老婆一家人住,老婆刚生了小孩,孩子还在哺乳期,可是老婆一家人就对我各种挑剔,甚至还要赶我走。我太想离婚了,还想要小孩,这个怎么办呢?

律师解答:如果您所谓的刚生了小孩这个时间段是在一年内的话,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是没办法主动提出离婚的,除非女方主动提起或女方所生孩子不是您的等特殊情况。如果您想离婚,那您需要与您的妻子协议离婚,或者由您妻子主动提起离婚诉讼。至于孩子的抚养权,由于您的孩子还在哺乳期,考虑到孩子的健康成长,司法实践中一般会判孩子跟着母亲。当然如果您的妻子放弃抚养权,或者有其他不适宜抚养孩子的情况,那么您还是有希望得到抚养权的。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广州律师陈锐娜。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查看更多广州法律咨询信息

免责声明:此信息系发布者(UID:636596)自行发布,本站是服务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及合法性由该发布者完全负责。

© lieju.com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