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

点击搜索

发布

广州专业天河区劳动仲裁起诉律师

区域:
广州 > 天河 > 东圃
类别:
劳动纠纷咨询
地址:
广州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三层
戴律师,经验丰富10年经验,在劳动纠纷有较高造诣,执业多年办理过大量劳动纠纷案均取得较好效果。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三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戴律师擅长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纠纷;变更、履行劳动合同引起的劳动争议;因“五险一金问题”引发的劳动争议;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代通知金纠纷;劳动报酬工资及加班费纠纷;孕产期纠纷;工伤与职业病索赔纠纷;竞业限制与保密协议纠纷;劳动安全与卫生纠纷;劳务派遣纠纷、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纠纷;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纠纷;集体劳动合同纠纷等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同时我们还擅长担任公司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或者建立法律纠纷预防与解决长期合作关系包括:制定规章制度,合法辞退员工

以下为您介绍劳动纠纷相关法律知识:
以下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个人取得一次性解聘补偿金是多少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的经常补偿是依据劳动者工作年限而定的,工作满一年人的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查看更多广州法律咨询信息

免责声明:此信息系发布者(UID:605368)自行发布,本站是服务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及合法性由该发布者完全负责。

© lieju.com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