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

点击搜索

发布

广州第三看守所刑事律师 海珠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区域:
广州 > 海珠 > 广州大道
类别:
诉讼代理
地址:
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
陈锐娜律师电话:18620925766;15002029619;微信号:chen21070529 ; Q Q:522-5429-47;陈锐娜律师是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事宜。欢迎您咨询,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陈锐娜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亲人被刑拘后什么时候请律师*好

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反贪部门确定犯罪嫌疑人并将其关押至看守所后,不可能无限期地羁押。法律规定,侦查机关有*长30天的时间初步查清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犯何种罪。在这30天的时间里,如果侦查机关搜集到了一部分证据,认为被关押的人确实有犯罪嫌疑,会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检察院决定是否批准逮捕的期限*长是7天,因此加在一起的时间*长是37天。
在前30天里,刑事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为其提供详细的法律咨询,在检察院审查是否要逮捕嫌疑人的7天时间里,律师会向检察院提交书面的法律意见,提出对当事人有利的事实与理由,争取让检察院采纳律师意见,*终作出不予逮捕的决定,*大限度、*及时地为被冤枉的当事人洗清罪名。所谓的37天“黄金时期”,就是这么得来的。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广州律师陈锐娜。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查看更多广州法律咨询信息

免责声明:此信息系发布者(UID:636596)自行发布,本站是服务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及合法性由该发布者完全负责。

© lieju.com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