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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河区看守所故意毁坏财物罪刑事律师 故意毁坏财物怎么判刑

区域:
广州 > 天河 > 棠下
类别:
诉讼代理
地址:
广州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三层
广州刑事纠纷律师戴律师咨询电话 15099983407(微信同号),Q Q1184845923

戴允丝律师是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事宜。欢迎您咨询,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陈锐娜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被告人代某担心车辆超速被处罚,将机关设置的移动式雷达测速仪带走并丢入河中。近日,被告人代某因故意毁坏财物罪被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2017年12月25日下午,代某驾驶一辆中型货车行驶至丰都县龙河镇柏木园村石板水电站附近路段时,看到公路旁边有一台移动式雷达测速仪正在测速,代某清楚该段公路限速60码,看了自己的车速表后担心超速被拍将受处罚,代某心想,如果把测速仪拿走则自己的违章行为就不会被发现,遂自作聪明把测速仪搬到自己车上,然后驾车往丰都县城方向行驶,途中将测速仪丢入公路边的龙河中。经鉴定,被毁损的测速仪价值人民币74200元。法网恢恢,代某私自取走测速仪的行为被另一位驾驶员看见,机关排查时掌握这一线索,将犯罪嫌疑锁定到代某身上。机关电话通知后,代某知道事情败露,便主动到机关投案,并全额赔偿了机关的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代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价值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告人代某主动到机关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自愿认罪,并全额赔偿财产损失,依法对其减轻处罚。鉴于被告人代某悔罪态度较好,积极主动赔偿了财产损失,没有犯罪前科,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对其宣告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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