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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专业刑事律师天河棠下上社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辩护

区域:
广州 > 天河 > 棠下
类别:
诉讼代理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2406单元
招志南律师 15918794024 执业证号:14401201210024475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2406单元,地铁三号线、五号线珠江新城站A1出口200米
广州市天河区看守所地址:广州市天河棠下上社五号大院,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团队精通刑事案件自立案、侦查、起诉到审判各个程序、细节及关键点,深谙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在侦查、起诉、审判刑事案件的逻辑思路及决策力量,参与办理多起公安厅、市局及检察院挂牌督办的重大刑事案件,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团队执业多年以来,凭借扎实、专业、深厚的法学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严谨的办案风格及清晰的辩护思路,多起刑事案件做到不作犯罪处理予以释放、成功取保候审、不予批捕、检察院免于起诉及得到法院从轻、减轻、缓刑判决,获得当事人的充分肯定和认可。
广州刑事案件法律知识:刑事拘留 长的期限有多久?
  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 长期限为37天,如果公安机关在37天内未提请检察院对被拘留人实施逮捕,必须释放被拘留人或者对其变更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如果在37天内,检察院批准逮捕,那么犯罪嫌疑人将会被延长羁押期限至法院的审判, 终由法院定罪量刑。
当事人的近亲属,有权委托律师。该处的“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辩护律师向公安机关了解案件有关情况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将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以及当时已查明的该罪的主要事实,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变更、解除强制措施,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等案件有关情况,告知接受委托或者指派的辩护律师,并记录在案。
对于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聘请律师可以获得的权利就是以上这些,在司法实践中,侦查阶段一般由公安机关进行办理,由于尚未认定犯罪事实,所以是根据是否符合取保的条件来办理保释的,具体情况可以依据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

专业法律服务领域:刑事辩护
1、侦查阶段担任辩护人(包括但不限于:向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向侦查机关了解罪名与案情、会见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申请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辩护意见、代理申诉、控告)。
2、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包括但不限于:向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查阅、复制、摘抄本案的证据材料、会见犯罪嫌疑人、调查取证,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辩护意见)。
3、一审阶段担任辩护人(包括但不限于:向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查阅、复制、摘抄本案的证据材料、会见被告人、调查取证、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制作阅卷笔录、质证意见、举证提纲、辩护意见、出席法庭辩护、收取判决书、会见被告人确定是否上诉、代书上诉状)。
4、二审阶段担任辩护人(包括但不限于:向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查阅、复制、摘抄本案的证据材料、会见上诉人、调查取证、提出开庭审请、提出书面辩护意见、出席法庭辩护、收取裁判文书)。
5、担任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包括但不限于:向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查阅、复制、摘抄本案的证据材料、调查取证、提出代理意见、出席法庭、收取判决书、确定是否申请检察院提出抗诉、代书申请抗诉书)。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15918794024 (招志南律师) 
传真 020-85200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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