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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河区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有补偿吗 广州劳动合同律师

区域:
广州 > 天河 > 天河北/广州东站
类别:
劳动纠纷咨询
地址:
珠江新城凯华国际中心第7、8、9层(共三层,面积接近7000平方米)
劳动律师团队,(微信同号):13631306506,Q Q:1348661382。杨律师团队律师任职于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十年以上劳动纠纷经验,提供日常劳动纠纷法律咨询,担任企业劳动法律师顾问,代为文书起草、审核,出具法律意见、律师函。代理因劳动关系涉及的劳动合同、工资、社保五险一金、工伤赔偿、辞退赔偿、降职降薪、经济补偿金等引起的仲裁诉讼案件。欢迎咨询。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凯华国际中心第7、8、9层(共三层,面积接近7000平方米)。地址说明:地处天河中心区(中央商务区),地铁5号线“猎德A”出口,或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往广州图书馆方向走。    
       
以下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生活中,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没及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而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的情况,数见不鲜。或是因为所谓情面,或是因为忘记重签等,不管何种原因,劳动合同到期后未及时重签,存在着较大的风险,发展到后都极易和用人单位产生纠纷。

劳动合同到期是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双方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故在劳动合同到期后,若双方需要继续保持劳动合同关系的,应及时进行续签。同时对于劳动合同到期续签的,只有在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续签条件而劳动者不续签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或者降低条件续签,均应承担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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