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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民法典生效后离婚财产分割有哪些新规定 广州白云区离婚律师

区域:
广州 > 白云 > 白云大道
类别:
法律援助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凯华国际中心第7、8、9层(共三层,面积接近7000平方米)
婚姻家事/继承律师团队,(微信同号):13631306506,13660693692,Q Q:1348661382。杨律师团队律师任职于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十年以上婚姻家事/继承纠纷经验,提供婚姻家事法律咨询,婚姻家事律师,处理离婚诉讼、离婚抚养权、财产继承、离婚调解谈判;离婚财产分割诉讼;诉讼离婚房产增值计算;离婚债务处理等,欢迎咨询。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凯华国际中心第7、8、9层(共三层,面积接近7000平方米)。地址说明:地处天河中心区(中央商务区),地铁5号线“猎德A”出口,或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往广州图书馆方向走。  
以下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一、民法典中离婚时财产如何分配



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可以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进行判决。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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