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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刑事律师 拘留看守所会见 故意伤害罪拘留多久判刑 咨询

区域:
广州 > 白云 > 南湖
类别:
诉讼代理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凯华国际中心第7、8、9层
律师咨询电话:13570980701;微信号:13570980701 ; Q Q:1127365324;广州刑事专业辩护律师团队。广州刑事专业团队,期间办理过毒品犯罪、犯罪、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等大量案件,经办的刑事案件中,有被取保候审或被宣告缓刑、撤销起诉的成功案例,具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刑事风险防控,专注于研究罪与非罪、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办理缓刑、辩护减刑、无罪辩护、上诉改判。该律师在从事法律工作的过程中,以细致、严谨的态度,专业认真办好每个案件,不遗余力还你自由。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直到法院开庭审判约4个月时间,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许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还不固定,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注意事项以及应有的权利,这些及其关键,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以下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一、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父亲捆绑床头打骂孩子,不仅给孩子身体上造成了损伤,更给孩子的内心留下了严重的阴影。
  2、客观要件。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孩子不打不成器的错误观念深深扎根在落后地区的家长心中,且在周围人看来,打骂孩子是别人的家事。更加让这种违法行为肆意发生。
  3、主体要件。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事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4、主观要件。行为人在犯故意伤害罪的时候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的。父亲为了教育孩子,让孩子承认错误。出发点是好的,但是用错了方法。捆绑孩子打骂,在明知道孩子会受伤的情况下,还故意用这种方式让孩子承认错误。

 二、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的量刑标准
  根据《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款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知,孩子父亲对孩子的打骂后导致孩子死亡的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且情节严重,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他后面临的将会是少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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