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

点击搜索

发布

广州市黄埔区法院房产买卖官司代理律师 黄埔房屋纠纷律师

区域:
广州 > 黄埔 > 黄浦区府
类别:
房地产纠纷咨询
地址:
广州市东风中路418号华以泰国际大厦6楼全层
15099983407(微信同号),执业证号;14401201311092781,戴律师是广州专业房产纠纷律师,经验丰富10年经验(专业解答,就案情详细给出法律服务意见和方案),在房产领域有较高造诣,口碑好,服务佳,尽心尽力办案作为宗旨!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纠纷案均取得很好效果,擅长一手房产交易纠纷、房产合同违约纠纷、二手楼房产买卖纠纷、宅基地、小产权房纠纷律师、一房二卖纠纷、无权代理房产合同纠纷、建筑工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收购、商品房预售、商品房现售、二手房买卖、产权式酒店、花园别墅买卖、动迁房买卖、商铺销售纠纷、农村房屋买卖纠纷、购房定金纠纷、房屋拆迁安置及动迁款分割、房产抵押担保、房屋装修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承租公房使用权分割、房产分割继承、离婚房产分割、融资租赁等各类房地产法律服务
戴律师办案风格务实、理性、专业功底扎实、工作态度认真,办案过程当事人满意,受到当事人的高度赞誉。专业打造诚信,诚信铸造品质是戴律师的办案理念。戴律师尽责尽责,当事人交到戴律师手上办理的案件无一不是尽心尽力办,所以当事人满意度高 !
可以委托律师代查对方财产,包括:对方账户金额、房产信息、车辆信息、公司等,可申请法院查封对方财产便于后期执行;
以下戴律师为您普及房产纠纷相关法律知识:
张连祥在京没有购房资格,在朋友李蒲辉的推荐下下与刘戴洱的外公联系,得知可以以刘戴洱的名义购买了北京市昌平区的1204号房屋一套,房屋总价款为22万元。双方协商一致后,刘戴洱于2004年4月12日以22万元的全款从北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了位于北京市昌平区的1204号房屋一套(以下简称涉诉房屋)。

涉诉房屋于2005年3月22日交付使用后,李蒲辉亲自将房屋转交给张连祥,之后该房屋一直由张连祥实际占有并使用。2005年6月11日,该房屋下发了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权人为刘戴洱。

2009年起,张连祥将该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并收取租金。2011年10月22日,张连祥办理了装修许可证,将该房屋进行了装修。

2014年,刘戴洱将张连祥出租1204号房屋的房客赶跑,并且将该房屋的房门锁给换掉。2014年3月11日,张连祥与刘戴洱在该房屋处就房屋归属及损失补偿等问题进行商谈,期间刘戴洱表示可以支付张连祥80万元将房屋要回来,张连祥表示至少应该支付160万元,双方对此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2014年5月11日,张连祥将刘戴洱起诉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双方之间借名购买涉诉房屋的行为有效,并要求刘戴洱将房屋交付张连祥使用。审判结果: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一、张连祥借刘戴洱之名购买涉诉房屋的行为合法有效二、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刘戴洱将涉诉房屋返还给张连祥。一审判决后,刘戴洱不服上诉至北京市一中院,一中院经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如需了解更深入的房产官司问题,欢迎咨询广州戴律师。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权请联系删除
查看更多广州法律咨询信息

免责声明:此信息系发布者(UID:605368)自行发布,本站是服务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及合法性由该发布者完全负责。

© lieju.com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