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赖账不分红怎么办 广州公司合伙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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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锐娜律师是广州市合伙协议纠纷、公司股权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公司股权质a押、公司破a产清a算、夫妻个人或共同债务纠纷、担保责任、个人债务纠纷律师,货款借款合同律师,特擅长民间借dai纠纷,连带担保人偿还债务纠纷,股东出资不实起诉追讨,转让股权纠纷诉讼律师.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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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陈某与罗某合伙经营电梯业务,陈某投资4万元,先后在萍乡市多处安装了电梯。2018年2月陈某退股并进行了结算,罗某退还了陈某投资款4万元。陈某分得利润3万元,罗某出具了欠条一张,载明罗某欠陈某利润款3万元,此款于2018年8月底前付清。该款到期后,罗某没有支付,陈某遂起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原、被告合伙经营后,双方协商原告陈某退伙,并进行了结算,被告罗某已返还原告陈某投资款4万元,原告分得利润3万元,被告向原告出具了欠条,欠款到期后没有偿还,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应予以支持。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分得利润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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